2024年10月5日,宁乡市回龙铺镇丰收村一农村自建房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9.2万元。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宁乡市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联合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市总工会为成员单位。同时,邀请宁乡市纪委监委参与事故调查。宁乡市人民政府于2025年1月17日进行了批复,并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布。根据《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有关规定,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以《事故调查报告》为依据,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人员处理情况和事故发生企业等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估组听取了事故发生后的工作情况汇报,查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并收集了相关资料,完成了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
1.湖南伟达租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落实;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有效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行业标准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主体责任,已由宁乡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4月22日给予湖南伟达租赁有限公司伍拾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胡某才。作为伟达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认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本次事故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已由宁乡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于2025年4月22日给予胡某才叁万玖仟捌佰肆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由住建部门依法处理的个人
谢某兵。作为自建房施工承包人,组织实施对混凝土泵车泵送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倾覆、机械伤害等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认真检查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状况,未严格落实建筑施工规范要求,及时制止和纠正泵车操作员违章作业行为,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现场管理责任,已由宁乡市住建局移送宁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据《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谢某兵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人员
1.杨某。作为泵车操作员,未认真检查、了解泵车停放位置及支腿位置地面状况,泵车右前支腿位置地面为回填土,土质松软,违反《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及伟达租赁公司《泵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初次到达施工现场,且已对泵车事发支腿垫上钢板,已由湖南伟达租赁有限公司依据合同退回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处理。
2.吴某。作为安置区自建房质检安全员,对混凝土浇筑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风险认识不足,未及时发现浇筑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已由湖南能邦劳务服务公司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四)对其他人员的处理
王某彪。作为自建房房主,未向泵送单位告知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未有效监督施工现场作业活动,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已由回龙铺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在丰收村村委会给予警示约谈。
三、事故发生后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湖南伟达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已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回龙铺镇人民政府
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牵头,联合应急、自然资源、综合执法、丰收村委等部门迅速部署,推进全链条整改工作: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村民自建房开工报备制度,要求建房户必须提交施工方案、机械设备合格证明、操作人员资质证书,签订《自建房机械作业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开工。建立“乡镇包片干部+村干部+建房户主”三级责任体系,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明确包片干部每周至少1次现场巡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消除事故隐患。聚焦挖掘机、吊机、搅拌机等施工机械,重点排查无证操作、设备带病运行、安全防护措施缺失等问题隐患,牵头制定“一隐患一方案”,安排专人跟踪督导,全部完成销号。三是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村民自建房机械作业安全专题培训,邀请培训学校专业机械操作人员授课,重点讲解机械安全操作规范、应急处置流程。通过村公告栏、微信群、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推送事故警示案例和安全知识,发放《农村自建房机械作业安全须知》,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守规矩”的氛围。四是补齐监管短板,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农村自建房机械作业安全巡查台账,明确巡查内容、频次和标准,确保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畅通隐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并对外公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将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纳入村级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绩效工资挂钩,倒逼监管责任落实。
(三)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深刻吸取教训,聚焦农村自建房全链条安全管理,系统推进整改任务落地:一是深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村(居)公告栏、业主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农村自建房安全提示,用典型案例警示群众,强化产权人、使用人、施工方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聚焦农村新建自建房,严把施工安全关。规范审批与施工管理,优化农村限额以上自建房审批流程,提供免费施工图审查服务,从源头防范施工风险。强化施工队伍管控,组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300余人次,建立农村工匠管理名录,引导施工队伍规范承接农村自建房建设项目, 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压实分级监管责任,健全协同管理体系。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将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强化村级协同监管,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将农村自建房安全建设和使用规定纳入村(居)规民约。根据省市统一部署,专项开展农村既有自建房“回头看”,联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农村新建自建房施工专项检查,坚决遏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湖南伟达租赁有限公司、宁乡市回龙铺镇人民政府和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部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规定,依据市人民政府批复意见,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落实事故各项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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