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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老美华鞋业服饰有限责任公司“6.20”一般建筑施工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天津市和平区安监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2月26日  ♡ 收藏本页

2015年6月20日15:20分,在和平区和平路178号老美华商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外墙皮脱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事故。该事故致施工人员任某某一人死亡,杨某某一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27万元。

6月20日16:20分,和平区安监局接区政府值班室电话通知,在和平区和平路老美华商厦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墙皮脱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事故。接通知后,区安监局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对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成立了由区安监局牵头,区建委、区监察局、公安和平分局、区总工会组成的“老美华建筑施工物体打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及救援情况。

老美华鞋业服饰有限责任公司从今年三月份开始,对该商厦内部进行拆除改造,以便进行整体装修施工。2015年6月20日上午,施工过程中由于上方外墙皮与下方不是一个整体结构,震动使上方墙皮发生脱落,造成正在作业的任某某、杨某某二人被砸。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拨打110、119、120进行救援,和平区委、区政府领导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救援。经到场的120急救人员确认,任某某已经死亡,送公安医院存放,杨某某受皮外伤,送总医院包扎治疗。

二、事故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

(一)老美华公司将拆除作业项目安排给外来务工人员王某某负责,而王某某只从事过普通民房的拆除作业,没有大型建筑拆除经验。在外墙皮拆除作业前,没有详细了解拆除墙皮的建筑结构,更不知道制定安全可靠的拆除施工方案。因此,未制定施工方案,盲目施工作业是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发生事故的施工现场只有两名作业人员施工,没有设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不知道拆除施工的作业风险,未能及时发现上方墙皮的松动变形,以致墙皮脱落、人员被砸。因此,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老美华建筑施工物体打击伤亡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严守法律底线,落实主体责任。

要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作业中,要根据作业内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加强安全培训,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加强对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本质安全。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教育培训,认真做好经常性安全教育和作业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从业人员未经安全考核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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