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9日14时30分左右,位于**街道的******有限公司在安装推动移动式输送带过程中,从业人员卞**,女,1962年生,六合金牛湖人,不慎被侧翻的输送带砸中头部,经120医护人员现场抢救后伤重不治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六合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总工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当事人和查阅有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南京市六合区**街道方州路648号;法定代表人:顾**;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7日;登记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引入****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增资入股,2022年5月5日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增资方****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开始担任**公司总经理。之后**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将公司法人代表由顾**变更为陈*。
(二)设备安装基本情况
**公司因安装新的生产线,从湖北宜昌****有限公司购入相关设备于2022年5月19日进行安装。**公司生产经理张**安排王**、卞**、黄**等6名工人配合设备厂家安装人员,将移动式输送带从厂房外推进车间进行安装。经专家现场勘查分析,事发现场移动式输送带设备长10.04米,高2.52米,根据移动式输送带倒塌的方向,安装电机一侧的重量明显重于未安装电机的一侧,存在重心偏移;事发水泥地面凹凸不平,整个移动式输送带支架结构未见任何防倾倒侧翻设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5月19日上午上班后,**公司生产经理张**安排王**、卞**、黄**等当日无事6名工人全天配合湖北宜昌****有限公司安装人员安装输送带等设备。因输送带长度较长,在车间内不便安装,设备厂家安装人员下午2时30分左右在车间外将移动式输送带组装完毕,让配合的工人将输送带推进车间。王**、卞**、黄**等6名工人上前推动输送带,王**和卞**在输送带西侧推。推动过程中输送带向东侧倾倒,卞**看见输送带开始倾倒,慌乱中跑向了输送带倾倒的一边,刚好被压住头部。卞**被压住后,王**立刻大声呼救,王**、王**等工人一起抬起输送带把卞**救了出来。**公司业务部经理林*立刻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接着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20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初步检查并采取急救措施后,判断卞**已无生命体征。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后排除其他刑事案件可能。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接事故报告后,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有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展隐患排查,迅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尽快安抚死者亲属、消解矛盾,保证社会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卞**,女,1962年4月10日出生,60岁,身份证号:********,户籍地:南京市六合区八百桥镇新光社区枸杞卞28号,系**公司工人,平日主要从事车间的分选工作(将医用塑料进行分类)。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死者卞**安全意识淡薄,在未佩戴安全帽,无防护措施情况下进行输送带推动作业,且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公司生产经理张**,作为本单位的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未组织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②未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③未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④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3)移动式输送带高度过高,安装电机一侧存在重心偏移,整个移动式输送带支架结构未见任何防倾倒侧翻设施,且事发水泥地面凹凸不平,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
2.间接原因
(1)**公司总经理陈*,作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公司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鉴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经过事故调查组认真研究,对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如下:
(一)死者卞**安全意识淡薄,在未佩戴安全帽,无防护措施情况下进行输送带推动作业,且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公司生产经理张**,作为本单位的生产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①未组织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②未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③未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④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事故负有重要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司总经理陈*,作为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公司未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未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立即规范员工作业行为,加强企业隐患排查,制定完善的设备操作规程;二是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员工佩戴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确保生产安全;三是制定符合规范和企业实际情况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演练,保证发生突发情况后员工能够快速有效应对。
(二)**街道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尤其是辖区内中小型企业的安全监管。一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二要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力度,选取专业水平高、责任意识强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送区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要开展常态化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全面提升辖区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改善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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