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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市西大窑镇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7·2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辽阳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2月04日

2024年7月22日11时许,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在处理厂内电线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受市政府委托,由灯塔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西大窑镇政府组成了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7·2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员同步介入调查。

在该起事故调查中,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经调查认定,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7·22”一般触电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情况

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以下简称“亿达碎石加工厂”)。位于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成立于2022年3月21日,组成形式为个人经营,公司类型为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11022MA7KWY3T1A,法人代表为马英戈。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用石加工。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亿达碎石加工厂员工由辽阳博大安全技术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全员培训,并颁发培训证书。公司各项制度基本齐全,已建立了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行了风险源辨识并定期进行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7月22日11时许,李树刚给马英戈打电话汇报说检斤房东侧有两条电线下坠,影响货车通行,马英戈安排李树刚处理。李树刚找来挖掘机司机吴元辉,用挖掘机铲斗把李树刚抬起到电线高度,因为角度不对,没办法处理,于是又将铲斗放下来调整方向。这时温朝军(死者)等人从车间去食堂,经过事故发生地点,温朝军主动提出替李树刚上挖掘机铲斗处理下坠电线,在铲斗上提的过程中,李树刚发现温朝军瘫坐在铲斗内,于是大声喊吴元辉将铲斗放下,同时喊其他工人来救援,铲斗放到地面时,温朝军已经昏迷,躺在铲斗内。现场工人把温朝军从铲斗内抬到地面放平,李欣对温朝军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11时21分,秦巍拨打120急救并去上缸窑村请村医进行救治。约40分钟后,120到达现后,对温朝军展开急救并运往辽阳市急救中心进行抢救。13时11分,温朝军在辽阳市急救中心因抢救无效死亡。

(四)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现场有两条电线,一条照明线,一条水泵线,横穿检斤房东侧道路,两条电线均无破损。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人员伤亡情况

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温朝军,身份证号:211022196305121053 ,户籍住址:辽宁省灯塔市西大窑镇上缸窑村159号 ,生前为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从业人员。

2.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该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其中:含事故死亡赔偿(含一次性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和亲属供养费用)、其他损失。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事故发生后,由于未发现死者有明显外伤,李树刚和吴元辉未看见温朝军触碰到电线,所以认为温朝阳为突发疾病死亡,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未上报应急管理局。家属对死因存在疑议,要求进行尸检,2024年9月6日,辽宁省临床病理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温朝军尸检报告,温朝军符合因遭电击死亡,9月9日,马英戈向灯塔市应急管理局报案,9月11日,灯塔市政府成立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7·22”一般触电事故调查组。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未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存在生产安全事故迟报行为。

(二)事故施救及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李欣对温朝军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秦巍拨打120急救并去上缸窑村请村医进行救治。120到达现场后,对温朝军展开急救并运往辽阳市急救中心进行抢救。13时11分,温朝军在辽阳市急救中心因抢救无效死亡。

(三)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亿达碎石加工厂立即拨打120急救,120到达现场对温朝军进行急救并运至辽阳市急救中心进行抢救。亿达碎石加工厂法人代表马英戈积极与死者家属沟通,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已达成赔偿协议,家属情绪稳定,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经调查,此事故直接原因是温朝军未取得电工作业证,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违规处理带电的电线,导致触电死亡。

(二)事故相关检验检测和签定情况

辽宁省临床病理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辽病[2024]病鉴字第24129号):根据尸检所见及相关鉴定材料,温朝军符合因遭电击致死亡。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7·22”事故调查组通过对事故现场勘查、询问相关当事人、查阅企业资料等分析,排除人为破坏,突发灾害因素等影响。

(四)间接原因分析

1、亿达碎石加工厂对电工作业的危险性判断不足,未能及时制止冒险作业。

2、亿达碎石加工厂未为员工提供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四、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单位

亿达碎石加工厂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进行违章冒险作业;主要负责人未制止工人冒险作业,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和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1.温朝军,男,群众,亿达碎石加工厂从业人员,负责破碎机操作工作。安全意识薄弱,安全行为不规范,未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和佩戴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未取得操作证违规进行带电作业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2.马英戈,男,群众,灯塔市亿达碎石加工厂法人代表,负责亿达碎石加工厂全面工作。对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致使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辨识风险能力不足,未能及时消除隐患,未能及时制止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 [1] 、第(七)项 [2]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3] 规定,建议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条 [4] 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 [5] 规定,处上一年年收入70%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事故主要教训

1.全市各类企业要对此次事故进行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各企业要全面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务实的举措,保证员工的安全知识、应急处置、操作规程、企业的规章制度等知识入心入脑,并转变为员工自觉行动,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等保障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守住安全红线,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2.各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发挥好“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的作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扛起对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和服务,为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和设备提供保障和帮助,全面提升整个行业,乃至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保障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1.亿达碎石加工厂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中暴露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切实把问题整改到点、到位,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做到把一切事故扼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督促员工严格遵守执行。

2.亿达碎石加工厂对电气设备、电线的检修处理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并应有专人监护,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3.亿达碎石加工厂要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冒险作业、违章操作等行为。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涉电作业前要做好防护措施,切断电源,穿戴好绝缘手套、防护服、安全帽、绝缘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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