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6日3时55分许,福田区福田街道平安金融中心支行装修拆除工程作业现场发生一起高坠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135万元人民币。福田区人民政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迅速成立了以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区总工会、福田街道办事处组成福田区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依法开展此起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报告于2025年3月7日经福田区人民政府批复并正式对外公布。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要求,福田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福田平安金融中心支行装修拆除工程“12·26”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一)评估组的构成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区总工会、福田街道办事处。(二)评估时间2026年1月5日—2026年2月10日。
—2—(三)评估对象深圳市力博实业有限公司(系施工单位,以下简称“力博公司”)、周某(力博公司项目经理)、王某林(力博公司项目安全员)、湖南顺博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系劳务单位,以下简称“顺博公司”)、朱某云(顺博公司法定代表人)、福田街道办事处、于某飞(福田街道福安社区巡查员)。二、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因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责任人员崔某山(死者)安全意识不足,未正确佩戴并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冒险在未设置防护栏杆和未制动的操作平台上进行风管拆除作业,对本起高坠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其责任。(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建议于某飞,系福田街道福安社区巡查员,其对该小散工程进行了3次巡查,因巡查时间均处于该小散工程的非施工时段,故均未发现开工迹象及相关异常活动。工作中对辖区内小散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上报,造成政府监管脱节。其对未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等问题负有责任,建议将该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处理。(三)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行政处罚建议1.力博公司,系施工单位,未对施工现场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
—3—款之规定;其将福田平安金融中心支行装修拆除工程项目转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周某,系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其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操作平台临边缺少防护栏杆的安全隐患,未及时对崔某山在无防护栏杆的操作平台上进行冒险作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3.顺博公司,系劳务单位,不具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其未及时消除作业现场操作平台不规范等事故隐患,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4.朱某云,系劳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未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福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四)其他处理建议王某林,系施工单位项目安全员,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操
—4—作平台临边缺少防护栏杆的安全隐患。建议由力博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内部处理。三、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一)有关公职人员处理落实情况区安委办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将于某飞履职情况的相关线索移交至区纪委监委,已落实。(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福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力博公司、周某、顺博公司、朱某云依法依规立案调查后,予以行政处罚,均已落实。(三)企业内部处理落实情况力博公司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对王某林作出企业内部处理,已落实。四、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福田平安金融中心支行装修拆除工程“12·26”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部署会议要求:由福田街道办事处牵头,会同区住房和建设局收集力博公司、顺博公司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目前顺博公司在福田区未存在经营活动;由福田街道办事处提交本单位的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整改情况。
—5—(一)深圳市力博实业有限公司1.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制度内容涵盖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奖惩等方面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团队建设,充实安全管理力量,招聘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建立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个人进行严肃问责。2.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参加一次全面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知识等。培训结束后,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是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夜间施工、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环境和作业内容,组织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使其熟悉掌握特殊作业的安全要求和防范措施。在每次特殊作业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清楚了解
—6—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三是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常态化管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利用施工现场的宣传栏、标语、广播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3.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每日安全巡查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每周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的安全大检查,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设备、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要求,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情况,直至隐患消除。二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完善。在高处作业区域设置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在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对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规范敷设,确保用电安全。同时,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尽量避免安排夜间施工,如因工程进度等特殊原因确需夜间施工的,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制定详细的夜间施工安全方案。在夜间
—7—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熟悉夜间施工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同时加强夜间施工现场的照明设施设置,确保施工现场照明充足;安排专人负责夜间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4.加强劳务分包管理一是立即终止劳务分包单位湖南顺博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的合作,解除劳务分包合同,并对其已完成的工程内容进行清算和交接。同时,将该劳务分包单位列入企业黑名单,今后不再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二是严格审查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在重新选择劳务分包单位时,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对劳务分包单位的人员配备、施工业绩、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选择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劳务分包单位作为合作伙伴。三是加强对劳务分包单位的日常管理,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对劳务分包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务分包合同。
—8—(二)福田街道办事处1.全面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一是召开事故警示会,组织本街道各社区、福安社区辖区物业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事故警示会。要求各单位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员工培训。二是制作事故警示单张,清晰列明事故基本情况和针对性防范指引,并发放至各社区、物业及辖区施工项目,要求张贴于小区宣传栏、项目入口等醒目位置,增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2.严格督促企业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由福田街道办事处主任约谈平安集团相关负责人,对其发出《提醒函》,提醒平安集团加强安全监管,扎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求平安金融中心物业管理单位及平安金融中心各小型工程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3.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深刻吸取本次限额以下小型工程“12·26”亡人事故教训,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关注夜间至凌晨施工、高处作业、拆除工程等项目。累计出动5421人次,巡查小型工程5232项次,整治隐患1290个,对隐患突出或整改不到位的项目责令停工168处,行政处罚3起,罚款6000元,发放宣传海报及案例警示2500余份。
—9—4.开展小型工程安全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开展小型工程专题培训,覆盖13个社区共300余名网格员,提升网格员发现隐患及处置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建筑安全警示宣传小课堂,对于新备案的小型工程,由属地社区组织施工人员集中观看警示视频、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5.完善小型工程分类管理机制定期对夜间项目进行收集整理,督促各物业企业严格落实夜间施工报备机制。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各社区合理调整巡查时间,对夜间至凌晨期间施工的小型工程进行现场督导,实现精准巡查、有效覆盖。五、发现的问题经评估组综合评估,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均得到有效落实。但在评估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仍存在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散漫、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制度规范作业等问题。六、下一步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做好以下整改:(一)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核监督机制一是细化每个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签订责任状并在作业现场公示接受全员监督,将安全管理与生产管理绑定。二是制定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纳入月度、季度、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调整岗位,同时设置安全管理奖项,奖励考核优秀人
—10—员,让安全管理人员想管、愿管。三是强化层级监督与交叉监督,成立安全督查小组,每日随机抽查现场,发现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当场通报并处罚。(二)优化安全培训,筑牢人员安全意识一是分层次精准培训,考核过关方可上岗,严格执行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老工人常态化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培训三必做制度。二是丰富培训形式,强化警示效果,以现场事故案例图片、视频展播、VR安全体验、违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替代纯文字培训,让作业人员直观感受到“违规作业的代价”。三是班前安全交底做实做细,杜绝“走过场”,班组长每日开工前应针对当天的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危险点做专项安全交底,明确作业注意事项,交完底全员签字。(三)强化过程管控,杜绝现场违规行为一是在现场关键区域设置安全岗,由专职人员值守,及时制止不戴安全帽、安全带低挂高用、违规操作机械等违规行为。二是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与标识,让规范作业更便捷,按规范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警示灯、警示标识等,同时确保作业人员按规范标准佩戴好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让规范作业更便捷。三是优化现场作业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交叉作业,避免作业人员因“图方便”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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