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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有限公司“12.18”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南京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2月13日

20231218730分左右,******有限公司在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人惠**,男,60岁,六合竹镇人,在1#C区(大报告厅)从高约5米左右的架台上不慎坠落至地面,现场工人发现后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至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惠**910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六合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总工会、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当事人和查阅有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总投资:2.1亿元;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地址:位于六合区老城,东临学东路、南临教育西路、西临学西路、北临建设西路。

合同签订、项目发包情况

****有限公司于20201222日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市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将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总包给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时间2021111日至2023224日,工期450天,总价1.76亿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姜*

202334日,****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签订了《脚手架工程分包合同》,将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分包给了******有限公司,脚手架使用周期为10个月,总价328万元。****项目经理:李******安全员:李**

202112****有限公司就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将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土建、安装等工程监理委托给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时间约定450天,合同总价暂定286.7万元。****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

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号;法定代表人:朱**;成立日期:2013111日;登记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亿元整;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法定代表人:朱*;成立日期:2020514日;登记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总承包单位基本情况

总承包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亿元整;住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号;法定代表人:李*;成立日期:2002115日;登记机关: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线路、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室内外光源、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城市雕塑、装饰艺术品、家具的设计、制作;水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业务;机械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监理单位基本情况

监理单位:****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住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室;法定代表人:李**;成立日期:2006524日;登记机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设备监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文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房地产评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产评估;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1218日上午7时左右,****架子工代班工长惠**等一行6名工人在完成打卡手续、开完晨会后一起前往工地现场施工。之后惠**让其他5名工人前往1#楼三层西面(小报告厅)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搭设收尾工作,他前往1#C区(大报告厅)三层9轴内排架外侧上架体作业。720分左右惠**在大报告厅发生坠落,****其他工人听到坠落的声音后到大报告厅查看,发现惠**躺在地上,现场工人立刻告知****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建设单位、监理方也立刻向区城乡建设局汇报。后惠**被送往六合区人民医院于910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后排除其他刑事案件可能。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接事故报告后,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开展隐患排查,迅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尽快安抚死者亲属、消解矛盾,保证社会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男,60岁,身份证号:320123*********;户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三星村下树李**号,系****架子工代班工长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具体任务的情况下未佩戴安全绳在脚手架上登高临边作业,且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项目经理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安全员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作为总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脚手架分包单位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4****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作为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对作业现场检查、监督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5****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鉴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经过事故调查组认真研究,对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如下:

(一)死者**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具体任务的情况下未佩戴安全绳在脚手架上登高临边作业,且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项目经理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安全员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作为总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脚手架分包单位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作为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对作业现场检查、监督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责令****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防护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交底制度,告知从业人员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隐患防范措施,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作业现场警示标识、脚手架、防护网、临时用电、登高作业、洞口临边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违规作业的现象发生。

(二)责令****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现场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保证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三)责令****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扎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四)责令南京六合****集团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起建设方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对工人作业行为及现场安全防护进行严格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五)南京六合****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的施工项目发生亡人事故,管理不善,水平不高,建议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调整。

(六)区城乡建设局应举一反三,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高处作业、洞口临边标准化防护、反“三违”作业等专项检查,督促工程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23年12月18日7时30分左右,******有限公司在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工人惠**,男,60岁,六合竹镇人,在1#楼C区(大报告厅)从高约5米左右的架台上不慎坠落至地面,现场工人发现后立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其送至区人民医院进行抢救,惠**于9时10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六合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总工会、城乡建设局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相关当事人和查阅有关资料,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建设单位:****有限公司;总投资:2.1亿元;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项目地址:位于六合区老城,东临学东路、南临教育西路、西临学西路、北临建设西路。

(二)合同签订、项目发包情况

****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南京市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将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总包给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24日,工期450天,总价1.76亿元。****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集团有限公司现场安全员:姜*。

2023年3月4日,****集团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签订了《脚手架工程分包合同》,将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分包给了******有限公司,脚手架使用周期为10个月,总价328万元。****项目经理:李**;****安全员:李**。

2021年12月****有限公司就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与****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将六合区****中学新建工程项目土建、安装等工程监理委托给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时间约定450天,合同总价暂定286.7万元。****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

(三)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事故发生单位:******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号;法定代表人:朱**;成立日期:2013年1月11日;登记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四)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亿元整;住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雄州南路*********;法定代表人:朱*;成立日期:2020年5月14日;登记机关: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危险废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城乡市容管理;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五)总承包单位基本情况

总承包单位:****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10亿元整;住所: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经济开发区新型产业园****号;法定代表人:李*;成立日期:2002年1月15日;登记机关:红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设计、安装、施工;线路、管道、机电设备安装;室内外光源、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的销售;城市雕塑、装饰艺术品、家具的设计、制作;水电安装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房屋租赁业务;机械租赁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六)监理单位基本情况

监理单位:****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住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室;法定代表人:李**;成立日期:2006年5月24日;登记机关: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测绘服务;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设备监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文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房地产评估;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资产评估;企业管理;财务咨询;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12月18日上午7时左右,****架子工代班工长惠**等一行6名工人在完成打卡手续、开完晨会后一起前往工地现场施工。之后惠**让其他5名工人前往1#楼三层西面(小报告厅)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搭设收尾工作,他前往1#楼C区(大报告厅)三层9轴内排架外侧上架体作业。7时20分左右惠**在大报告厅发生坠落,****其他工人听到坠落的声音后到大报告厅查看,发现惠**躺在地上,现场工人立刻告知****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建设单位、监理方也立刻向区城乡建设局汇报。后惠**被送往六合区人民医院于9时10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区公安分局经调查后排除其他刑事案件可能。

(二)事故救援处置情况

接事故报告后,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城乡建设局等单位有关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事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开展隐患排查,迅速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尽快安抚死者亲属、消解矛盾,保证社会稳定。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情况

死者:惠**,男,60岁,身份证号:320123*********;户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竹镇镇三星村下树李**号,系****架子工代班工长。

(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人民币。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死者惠**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具体任务的情况下未佩戴安全绳在脚手架上登高临边作业,且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项目经理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2)****安全员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3)****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作为总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脚手架分包单位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4)****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作为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对作业现场检查、监督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5)****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二)事故性质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鉴于对事故原因的分析,经过事故调查组认真研究,对事故责任认定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如下:

(一)死者惠**安全意识淡薄,在没有具体任务的情况下未佩戴安全绳在脚手架上登高临边作业,且对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

(二)****项目经理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制止,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三)****安全员李**,作为脚手架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不力,未及时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督促施工单位规范临边防护措施,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四)****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周**,作为总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脚手架分包单位作业现场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五)****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总监理工程师蒋**,作为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未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对作业现场检查、监督不到位,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对事故发生负有监管责任。建议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责令****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现场防护工作,切实履行安全交底制度,告知从业人员作业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及事故隐患防范措施,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增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作业现场警示标识、脚手架、防护网、临时用电、登高作业、洞口临边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违规作业的现象发生。

(二)责令****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现场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保证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三)责令****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采取扎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

(四)责令南京六合****集团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担起建设方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对工人作业行为及现场安全防护进行严格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作业现场施工安全。

(五)南京六合****集团有限公司代建的施工项目发生亡人事故,管理不善,水平不高,建议对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调整。

(六)区城乡建设局应举一反三,在全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高处作业、洞口临边标准化防护、反“三违”作业等专项检查,督促工程建设方、承包方、监理方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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