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简况
2022年7月5日下午4时左右,在双阳北路288弄138号602室,上海怡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舒暖通公司”)空调安装工在安装空调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30万元。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督促事故责任单位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责任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预防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展开事故后现场核查评估。由杨浦区安委办牵头,会同杨浦区应急管理局、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组成“上海怡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7.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后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评估工作组通过收集事故调查报告和资料、分析案例详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方案》,明确了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及工作安排,进行现场评估,召开会议、查阅文件资料和现场调研,对怡舒暖通公司“7.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落实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形成本评估报告。
三、评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八十八号,2021年修正)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沪应急统评〔2020〕8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规〔2023〕5号)
四、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张某某,怡舒暖通公司空调安装作业人员,怡舒暖通公司已作出不再聘用说明。
冯某某,怡舒暖通公司法定代表人,行政处罚款已缴清,责任追究已落实。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怡舒暖通公司事故后运营情况
怡舒暖通公司现场施工作业均外包,对其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事故发生至今,怡舒暖通公司未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或事件。
(二)吸取事故教训和人员意识水平
怡舒暖通公司负责人表示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发生进行反思和认识;现场对其进行安知识试卷测试,结果为通过。
(三)现场隐患措施整改情况
由于原事故现场已无续存,抽选与“上海鹏展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进行核查,对承包商的管理基本符合要求,未见突出安全隐患。
六、其他评估事项
对承包商(上海鹏展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管理情况进行资料抽查,查见以下资料:承包商管理制度、施工承包合同、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承包合同附件行为规范、施工承包合同附件施工规范、上海鹏展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上海鹏展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高处作业证(王某某、陆某某)等资料,以及项目巡查记录等过程记录,事故预防措施基本落实。
七、意见与建议
怡舒暖通公司的项目巡查记录未对承包商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核查,需在后续工作中不断细化和完善,把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做细做实。
怡舒暖通公司还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辨别能力、风险防控意识和现场管理能力,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管理力度,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通过对“上海怡舒暖通工程有限公司‘7.5’高处坠落重伤事故”进行事故后评估,综合意见认为该起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行政处罚已基本落实到位,涉事相关人员对事故发生做出反思和认识并吸取事故教训,事故预防与整改工作已基本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