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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12·23”堡坎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6月26日

1.事故简介

2015年12月23日11时35分左右,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云关乡贵阳铁路枢

纽搬迁房赖头冲安置点C11栋与D4栋之间,环境工程的挡土墙基础沟槽开挖清

理过程中发生坍塌,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0余万元。

挡土墙基础沟槽开挖工程为环境工程的一部分,由施工单位贵阳铁路枢纽搬

迁房赖头冲安置点项目部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通过工程联系单的方式报

送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2015年12月23日8时左右,施工

单位贵阳铁路枢纽搬迁房赖头冲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部生产经理电话通知施工员

组织人员对C11栋与D4栋之间道路靠C11栋侧老堡坎旁边,进行挡墙基槽开挖

和基槽清理。9时30分左右,施工员到达现场通知施工班组长安排工人配合测

量放线。11时左右,通知挖掘机进场开挖基槽和劳务单位组织人员准备清理基

槽,11时30分左右,基槽开挖了3.5m。劳务单位让施工班组长安排6名工人开

始清理基槽,其中5名工人立即下到基槽内进行清理,1名工人因取工具未及时

到位。11时35分,基槽靠C11栋侧被混凝土土覆盖的原老堡坎突然坍塌,造成

5名工人被埋。

12时10分,3人被找到,确认已死亡;2人被救出,送往市医院进行救治。

12时30分事故现场全部清理完毕,确认无其他被埋人员,对坍塌边坡实施反压

措施,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在堡坎旁边施工,堡坎内排污管道渗水,土质松散,承载力不够,在机械开

挖和人工作业扰动下,导致堡坎坍塌。

(2)间接原因

1)施工单位对施工区域地质情况了解不够,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原老堡坎

的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

位,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

2)劳务单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到位,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

全技术交底不到位,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危险因素的辨别意识不强。

3)监理单位对监管的施工工程安全监管不到位,发生较大坍塌事故。

4)属地住建局对该工程的安全监管不到位。

3.事故处理

(1)对事故人员的处理意见

1)对劳务单位法人兼董事长、工程施工员,施工单位分公司经理、项目部

施工员,监理单位分公司经理、现场监理员,由相关单位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对施工单位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分管生产安全经理,给予撤职处分,并处以相应

的经济处罚。

2)南明区住建局局长、建管站站长,责成向南明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

检查。

(2)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1)对劳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南明区住建局,责成其向南明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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