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简介
2015年11月6日16时30分左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天北新区生
产基地工艺厂房室外排水管沟开挖清槽过程中,发生管沟壁坍塌,造成4人
死亡。
2015年11月6日13时30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排挖掘机进入施工现场,
进行W32-W33段(位于北大门南侧)管沟挖掘作业。15时左右,4名工人进入
施工现场,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排4名工人清理沟底。16时挖掘机因没油离开
挖掘现场,4名工人随即进入刚开挖的管沟内开始清理作业,16时30分左右,
管沟壁突然坍塌,4名工人被埋,至19时05分将最后一名工人救出,4名工人
被救出后均无生命体征。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施工现场勘察实际管沟沟底宽度为1.3m,上口宽度1.67m,管沟土方开挖
未按施工技术标准和专项方案要求进行放坡和退台,且放坡系数不满足要求,没
有及时采取必要的边坡支护;开挖的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过近,并且堆土高度超
高,造成管沟上土层向内挤压,管沟边坡发生坍塌。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进行工程报备,施工图纸为白图,未
经施工图审查,未办理施工许可及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施工合同未备案。在工程
建设过程中没有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没有参加有关检查验收,没有履行安全
生产责任。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施工,未有效制止。
2)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混乱。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
识不到位,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
针,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未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
位置,未履行“一岗双责”安全责任,未对施工项目部进行有效的管理。项目部
管理人员职责不清,未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未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项目部未落实项目领导安全带班制,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施工,抢工期,冒险蛮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劳务分包组织混乱。劳务公司只收费不管理,没有对劳务工进行有效管
理和安全教育培训,未派相关人员参与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以包代管,未履行质
量安全责任。
3.事故处理
(1)对事故人员的处理意见
1)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司法机关依法
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吊销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注册。
2)对施工单位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及开除处分,由建
设主管部门吊销其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注册。
3)对施工单位党支部书记、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该工程项目安
全员、施工技术员、质检员,劳务公司经理,建设单位总经理、项目负责人,建
设单位总公司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部主任,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
济处罚并给予开除、撤职、留用察看、记过、警告等行政处分。对劳务公司劳务
队长,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对建设单位总公司党委书记和董事长、
总经理,由相关部门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七师对其通报批评。对天北新区管委
会城建局副局长,给予警告处分。
(2)对事故单位的处理意见
1)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劳务公司,由相关单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对建设单位总公司,由兵团建设局在全兵团建筑业通报批评,总公司向
第七师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3)对天北新区管委会城建局,由第七师在全师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4)对天北新区管委会,责其向第七师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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