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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阆中市“8·22”模架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6月25日

1.事故简介

2016年8月22日18时26分,阆中市宏云·江山国际小区商住楼大门装饰

构架工程在进行顶盖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支模)

发生坍塌,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500万元。

2016年7月12日,木工班带领人在宏云·江山国际小区商住楼开始搭设大

门装饰构架施工用的高支模架,7月25日开始搭设模板;8月1日钢筋班开始绑扎大门装饰构架钢筋梁,进行了钢筋隐蔽工程验收。8月5日混凝土工班浇筑完大门装饰构架的下层面板。


8月22日16时左右,按照施工单位要求,混凝土工班小组长安排7人浇筑

大门装饰构架上层面板,其中6人到操作平台上面进行浇筑作业,另一人负责在

泵车处放料。在浇筑过程中,施工单位项目部安排小工3人为浇筑作业平台下面

12号商业楼的玻璃幕墙擦浆;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监管,木工在3号商业楼支

模架上的操作平台看模。

18时26分许,打第四车混凝土时,发现高支模有晃动下沉迹象,随即

高支模发生了坍塌,施工现场10名作业人员被坍塌的混凝土、梁板及模板

等掩埋。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事故高支模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其搭设不符合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等的规定,构造不全:支撑架体立杆纵、横距按800~1000mm×800~1000mm,步距约1500~1700mm布置,梁底支撑体系未进行加密处理,支撑梁板的钢管立杆顶部未使用可调托撑进行顶撑;在每一步距处未满设纵横向水平拉杆;架体内未按规定设置水平剪刀撑、纵向剪刀撑,横向剪刀撑数量不够且未由底到顶连续设置;该模板支撑体系高度与宽度比(约16:7.3)大于两倍,支撑架体仅在12号商业楼一侧屋顶设置一道连接点,未与3号商业楼建筑结构相连,保证架体稳定的构造措施严重不足。

(2)间接原因

1)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项目疏于管理。

该公司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大门装饰构架施工无合法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仅凭设计院通过电子邮箱

提供的电子版图,违法要求施工单位施工。

缺乏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特别是对施工单位宏云·

江山国际项目经理长期未到岗履职、备案专职安全员未到项目部上班、高支模施工无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

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混乱。

宏云·江山国际项目经理长期不在岗,项目部副经理等管理人员及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未履行其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未按照国家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入场的工

人等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对危险性较大的高支模工程未按照国家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同时未组织

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组织未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作业人员搭设高支模架;

搭设前未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成后未按规定组织验收。

混凝土浇筑前,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确认是否具备混凝土浇筑的安全

生产条件;浇筑过程无专职安全员现场监督。

3)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职,现场监理形同虚设。

对大门装饰构架施工无合法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项目监理部未向建设单

位提出整改意见。

发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到岗、项目部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高

支模施工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未组织专家论证等重大安全隐患,未下达书

面整改通知或停工指令,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情况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

报告。

4)阆中市有关监管单位监管失察,未及时进行查处。

阆中市规划办未严格按照《中共阆中市委办公室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建立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执法机制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阆委办[2014]30号)的

相关要求对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建设单位未批先建的

行为。

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对辖区内建筑工

地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

阆中市安全监管局在履行对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到位的

情况。

3.事故处理

(1)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对施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2)对建立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降级处理。

3)对分包单位给予行政处罚,扣减信用分。

4)对监督部门向其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2)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

1)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分包单位

副总经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施工单位董事长、党委书记、监理单位总经理、工程部经理、分包单

位董事长、工程部经理给予行政处罚。

3)对监督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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