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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1·19”外脚手架坍塌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25年06月25日

1.事故简介

2016年1月19日15时40分许,四川资阳经济开发区四川现代汽车配套零

部件生产基地内资园内,四川南骏汽车集团办公楼建设项目,在劳务分包单位分

包的南骏办公大楼正立面脚手架拆除时,脚手架突然整体外倾倒塌,正在办公楼

正面拆除脚手架的农民工从五楼脚手架坠落地面,造成3死1伤。

2.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经调查分析认定,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现场作业条件(脚手架拆

除前正立面连墙件严重缺失)不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的情况下,违法组织不具备特

种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脚手架拆除施工。拆除时未按脚手架拆除规范要求顺序拆

除,造成正立面脚手架重心偏移失稳外倾整体坍塌。

(2)间接原因

1)未编制脚手架专项拆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批,未安排专职安全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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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员实施现场监督。

2)施工过程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违规强制将脚手架外顶,拆除前未组织

对脚手架进行安全检查和加固。

3)组织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负责拆除脚手架,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不到

位,拆除脚手架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违法将脚手架搭拆工程分包给自然人。

5)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6)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履行监理职责不到位。

7)相关监督管理单位和部门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力。

3.事故处理

(1)事故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1)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2)对监督单位向上级单位作出书面检查。

(2)事故责任人处理建议

1)对施工单位项目部工长、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违法自然人移送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2)对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

给予行政处罚。

3)对监督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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