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三条:“装修人委托企业承接其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
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二十二条:“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施方案》,对全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安全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加强了对装饰装修安全管理的指导。石马河街道较好地履行了属地属事监管职责,制定了2021年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按照《重庆市江北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安全监管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行业领域装饰装修活动监管职责,对辖区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底数开展了排查摸底,对装饰装修场所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按照《江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履行了相关职责。未发现区住房城乡建委和石马河街道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九、事故防范措施意见
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落实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不安全行为;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和各街镇要根据职能职责,加强对管理范围内各类非报建建设施工项目的安全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