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0年3月31日,河南伊川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44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2728.4万元
二、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该矿违法在二1煤1102回风巷工作面掘进,由于区域和局部综合防治瓦斯突出措施不落实,在施工瓦斯排放钻孔时诱发煤与瓦斯突出;突出的瓦斯逆流至副斜井井口,遇明火发生爆炸,并引起瓦斯燃烧。
2.间接原因:一是国民煤业公司无视政府有关规定,在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组织施工和生产,综合防治瓦斯突出措施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混乱。二是地方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未认真核实处理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超量用电涉嫌违法生产的问题,对该矿违法施工和生产的问题失察;国土资源部门对该矿换发采矿许可证工作审查不严,对该矿未按照技改设计方案将越界井筒调整回界内的问题失察;公安部门违规同意向该矿超量供应火工品,对该矿非法购买、使用火工品的问题失察。三是地方政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未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此外,这起事故还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权钱交易等问题,河南省洛阳市相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
三、防范措施:
1.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重组整合技改煤矿的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作为打击重点。
2.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整合技改矿井的监督管理,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一律不允许开工建设。
3.对进入整合技改程序的,要严格按照设计施工,未经审批不得变更设计内容;严禁边技改边生产;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强化区域防突工作。
4.切实加强技术管理,优化采掘布置,实施正规采掘作业,严禁违规多次串联通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加强矿井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各类传感器配置齐全、位置合理、运行正常、监控有效。
5.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素质,未经培训合格的,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6.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煤炭、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公安、电力等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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