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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1·2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26年02月27日  ♡ 收藏本页

2025年01月27日03时38分左右,位于蓟州区尤古庄镇的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1人死亡,5户受灾,直接经济财产损失235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区消防救援支队派出火调专家赶赴现场调查火灾原因。天津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桂平作出批示:“请市应急会同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认真核查原因。请蓟州区政府妥处善后并进一步压实自身和经营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请市网信办关注舆情”。蓟州区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建宇作出批示:“应急、消防等各部门、各乡镇街要引以为鉴,春节期间要进一步全面排查风险,切实整改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切不可疏忽大意”。

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第121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人民政府令第16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27号)等相关规定,2025年02月27日,蓟州区人民政府成立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1·27”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公安蓟州分局、区住房建设委、区商务局、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尤古庄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起火单位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成立于1995年1月12日,经营者为李某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5MA05WR4G68营业范围:日用品销售、食品销售、玩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烟草制品销售、酒类经营等。

(二)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尤古庄大街,该超市北侧为乡村道路,南侧为仓桑公路,东侧为乡村道路,西侧为天津市蓟县某家电商行。建筑结构东侧、西侧为砖木结构,中间部位为钢结构,建筑面积460平方米,超市内配有灭火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灭火救援情况

2025年1月27日4时04分盘山消防站接到天津市消防总队指挥中心调派,立即出动4部机车前往现场,现场位于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尤古庄大街凯程超市,同时总队调派天宝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前往现场增援处置。

盘山消防站于4时24分到达现场,到场后超市内部售货区起火,盘山消防站在超市前门出一只直流水枪,一只开花水枪扑救,同时进入内部搜救被困人员,天宝开发区消防救援站后续到场,在超市后方出水枪协同处置,后利用无齿锯对后门进行破拆。

4时46分蓟州消防救援支队指挥部到达现场,指挥盘山消防站前方扑救火灾,4时49分后门被破拆,将被困人员搜救出送往给120急救车,4时55分超市旁边家具城以及电器店上方彩钢棉起火,总队调派长城大道消防站以及东昌路消防站前往现场处置,5时30分东昌路消防站到达现场,5时32分长城大道消防站到达现场,对家具城和电器店火灾进行扑救。5时59分现场报灭清理,12时00分现场清理完毕。

三、事故调查情况

(一)天气情况

2025年01月27日4时许,蓟州区尤古庄镇无降水,晴,-1至-14℃,西北风2级。

(二)火灾调查情况

起火建筑北侧与南侧为单层砖木结构,中间部位为钢结构,坐落位置面朝南背靠北,南北宽23m,东西长20m,建筑整体为超市,内部东侧有厨房及库房。北侧有库房,部分房间是卧室及客厅。

超市内东侧南北向钢梁烧损弯曲,西侧钢梁未弯曲,东侧烧损比西侧严重,屋顶西侧烟熏痕迹明显,东侧屋顶呈白色,东侧货架向西侧倒塌。超市内东侧墙面北侧烟熏痕迹重,南侧墙面呈白色,厨房与超市门口处保鲜柜向西倒塌。

厨房内由北向南分里外间,里间屋顶梁部分倒塌,北部梁立于屋顶,南部梁落地。外间木梁全部掉落。对比里外间,外间烧损比里间严重。

厨房内外间北侧有饮水机及电冰箱使用,对厨房内电气线路进行勘察,发现电气线路熔痕。

(三)视频调取情况

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内部视频因烧损严重,无法调取。在超市外西南侧一家具店调取视频,视频侧对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南侧墙体。监控视频时间“2025年01月27日03时38分02秒”(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7日03时38分02秒)许,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南侧厨房有火光闪现。监控视频时间“2025年01月27日03时48分32秒”(北京时间2025年01月27日03时48分32秒)许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南侧厨房燃烧起火。

四、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和性质

经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认定如下:认定起火时间为2025年1月27日3时38分左右,认定起火部位为天津市蓟州区凯程超市内厨房,认定起火原因为厨房内电气线路故障所致。

五、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属地尤古庄镇政府

未认真履行属地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九小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不深入、不彻底。针对超市用电安全检查不细致、不全面,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指导督促辖区单位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存在死角和盲区。

六、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

相关公职人员的问责建议

1.杨某,男,尤古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力度不足,建议予以警示提醒处理。

2.郑某某,男,尤古庄镇综合治理中心主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细致、不深入,建议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七、事故防范措施

(一)牢固安全理念。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特别是区应急管理局要全面厘清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和边界,层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二)紧盯重点场所。对于沿街店铺、批发零售市场、商贸市场、小超市等重点场所,节日期间容易出现货物堆积的情况,火灾荷载密度较大,不安全用火用电风险较高。各乡镇、街道要分片包干推进本辖区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动态监管工作机制,督促包保责任人落实监管职责,建立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逐条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看牢重点环节。凯程超市的火灾说明“三合一”场所即使住宿区域有安全出口,紧急情况下也难以逃生。日常检查中要重点整治“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现象,改善场所安全疏散条件,规范用火、用电、用气行为,一经发现违规住人的,一律强制搬离;对违规设置广告牌、护栏遮挡外窗的,一律强令拆除;对于违规采用泡沫彩钢板房及其它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更换拆除;对疏散条件不足的,特别是在居民、村民家中有生产经营行为的,一律增设逃生通道;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一律当场整改。

(四)督促落实责任。对于沿街店铺有统一管理单位的,要督促管理单位落实管理职责;没有统一管理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居(村)委会统一规范管理。要对经营商户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经营商户熟悉有关的消防安全制度,掌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技能。广泛推动安装联网式感烟报警探测器及简易消防设施,提升建筑设防等级。

(五)开展宣传警示。要发动社会宣传力量,充分利用网格、企业微信群推送火灾警示教育片,开展防火知识科普并通过“村村通”大喇叭播发“九小单位”“三合一”场所防火提示;要广泛播放、张贴消防安全提示,将提示悬挂到社区、居民楼院、农村集镇、临街商铺,时刻提醒群众警惕火灾事故,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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