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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方案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5月27日

各市(地)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省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10号)统一部署,为组织开展好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各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步开展。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日活动。6月1日,全省2019年“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在大庆市举行,省活动组委会领导出席活动(此项活动由省安委办联合大庆市安委会组织实施);在《黑龙江日报》刊发省安委会署名文章(此项活动由省委宣传部协调省主要媒体实施);在哈尔滨市中心广场、大型商圈、车站、机场等户外LED屏及公共汽车、出租车等车载LED屏上循环播放安全科普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宣传内容,在机关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乡镇、村屯悬挂宣传标语,积极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此项活动由省安委办联合哈尔滨市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各地要通过召开部署会议、举办启动仪式等形式,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层层动员、层层部署,推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媒体联动,扎实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要参照省与哈尔滨市活动氛围营造形式,努力营造企业积极响应、全民广泛参与的浓厚活动氛围(此项活动由各市级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依托“应急管理大讲堂”活动,通过视频讲座的形式,请省安委会领导作《着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专题授课,邀请危险化学品领域专家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的专题辅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活动,组成“安全诊断志愿服务队”深入企业开展安全诊断服务,精准指导企业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此项活动由省安委办负责组织)。

各地要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公开课”和“安全生产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此项活动由各市地安委办负责组织)。

(三)举办安全发展论坛。在《黑龙江日报》开设“市委书记谈安全生产”专栏和“企业负责人谈安全生产”专栏,深入宣贯《黑龙江省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和《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汇智聚力推动安全发展(此项活动由省安委办、省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各市地安委会配合实施)。

各市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聚焦重点行业,强化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坛、研讨等交流活动,助推本地、本行业安全发展(此项活动由各市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

(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全省各地同步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省活动主会场设在哈尔滨市,省活动组委会领导出席活动,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并举办“龙江应急杯”广场舞大赛(此项活动由省活动组委会联合哈尔滨市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省安委办领导分别参加部分市地活动。

各市地、县区要设立分会场,采取设立咨询展台、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广场舞大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要组织重点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走进生产厂区和化工园区,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政务网站和客户端,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集中推出互动产品、视频,组织群众喜闻乐见的网上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此项活动由各级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省组织指导各地积极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征集展播活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及“抖除隐患”等活动;在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开展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公众知识普及系列活动,组织“浏一浏,选出你心中最具人气的6.16活动城市”投票活动,并加强省、市微信公众号同频联动,共同借势吸睛圈粉,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不断扩大应急管理系统新媒体社会影响力,6月底根据各地关注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粉丝数进行排名(此项活动由省安委办负责组织)。协调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哈尔滨供电公司等民生企业,在龙广交通台开展“科普宣传”专题活动(此项活动由省安委办联合哈尔滨市安委会负责组织)。

各地要在当地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通过各类视听载体组织安全警示教育展播活动,持续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活动,推动职工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鼓励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向社会免费开放,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此项活动由各级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全省各地要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鼓励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此项活动由各级安委办负责组织)。

三、全省“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内容

“应急管理龙江行”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结合各级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跟踪报道整改和落实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执法和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法规知识普及、咨询服务、隐患排查等宣传报道和非法违法行为、违规违章作业等曝光活动。二是开展区域行和专题行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区域行、专题行,加大精准宣传力度,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三是开展“网上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省安委办利用微信公众平台设立安全生产“12350”举报投诉端口,社会公众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各地要有效利用安全生产“12350”举报电话,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线索,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省集中参访活动由省安委办与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相关市地安委办配合;各地开展的活动由各市地安委办和宣传部门负责组织)。

四、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成立省“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活动,承担全省大型活动的落实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可根据国家统一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当地活动主题进一步细化;要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常态长效,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专题研究部署,细化活动方案,层层压实责任。

(二)抓好统筹协调,务求工作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活动统筹力度,做到与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全过程,同步推进其他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的整体协调联动,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营造浓厚氛围,掀起活动热潮。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挖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和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通联,确保及时报送。请各市(地)安委办于5月30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1)和活动方案;6月17日前报送“6.16”咨询日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照片;7月5日前报送活动总结及统计表(见附件2),以上报送内容均需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并报送电子文本。各市地“安全生产月”重点活动情况可通过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报送系统及时上报。

请省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联络员信息表和活动方案;7月5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活动总结。

省活动组委会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省应急管理厅(邮编:150001);文件交换地址:省应急管理厅宣传培训处;电子邮箱:hljyjxp@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徐宝德,0451-87017133(带传真)、18104614601。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网址:www.hlsafet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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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平台: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1.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2.市(地)“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统计表

 

 

 

 

 

附件:

附件1: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doc   [下载]

附件2:市(地)“安全生产月”和“应急管理龙江行”活动统计表.xls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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