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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 转向瞬态响应试验(转向盘转角脉冲输入)

标 准 号: GB/T6323.3-1994
替代情况: 替代 GB 6323.3-86
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长春汽车研究所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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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操纵稳定性试验方法中的转向盘转角脉冲输入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客车、货车及越野汽车,其他类型汽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GB/T 12534 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T 13047 汽车操纵稳定性指标限值与评价方法
  GB/T 12549 汽车操纵稳定性术语及其定义
  3 测量变量和仪器设备
  3.1 测量变量
  a. 汽车前进速度;
  b. 转向盘转角;
  c. 汽车侧向加速度;
  d. 汽车横摆角速度;
  3.2 试验仪器设备
  3.2.1 试验仪器设备应符合GB/T 12534中3.5条规定。
  3.2.2 测量各变量用的仪器其测量范围以及最大误差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
  

  3.2.3 包括传感器及记录仪器在内的整个测量系统的频带宽度不小于3Hz。
  3.2.4 各种传感器按各自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
  4 试验条件
  4.1 试验汽车
  4.1.1 试验汽车是按厂方规定装备齐全的汽车。试验前应测定车轮定位参数。对转向系、悬架系进行检查并按规定进行调整、紧固和润滑。只有认定试验汽车已符合厂方规定的技术条件,才可进行试验。测定及检查的有关参数的数值,记入附录A(补充件)中。
  4.1.2 试验汽车转向盘自由行程在直线行驶时不得大于±10°,必要时应进行调整。
  4.1.3 试验时若用新轮胎,试验前至少应经过200km正常行驶的磨合;若用旧轮胎,试验终了残留花纹高度不小于1.5mm。轮胎气压应符合GB/T 12534中3.2条的规定。
  4.1.4 试验汽车为厂定最大总质量状态和轻载状态。装载物(推荐用砂袋)的放置应符合GB/T 12534中3.1.2、3.1.3条表1规定。轴载质量必须符合厂方规定。
  注:轻载状态是指除了驾驶员、试验员及测试仪器外,无其他加载物的状态。对于承载能力小的汽车,如果轻载状态已超过厂定最大总质量的70%,则不必进行轻载状态的试验。
  4.2 试验场地与试验环境
  a. 试验场地为干燥、平坦且清洁的水泥或沥青路面,任意方向的坡度不大于2%;
  b. 风速不大于5m/s;
  c. 大气温度在0~40℃范围内。
  5 试验方法
  5.1 试验车速按试验汽车最高车速70%并四舍五入为10的整数倍。
  5.2 试验前以试验车速行驶10km,使轮胎升温。
  5.3 接通仪器电源,使之达到正常工作温度。
  5.4 汽车以试验车速直线行驶,使其横摆角速度为0±0.5(°)/s。作一标记,记下转向盘中间位置(直线行驶位置)。然后给转向盘一个三角脉冲转角输入(见图1)。试验时向左(或向右)转动转向盘,并迅速转回原处(允许及时修正)保持不动,记录全部过程,直至汽车回复到直线行驶位置。转向盘转角输入脉宽为0.3~0.5s,其最大转角应使本试验过渡过程中最大侧向加速度为4m/s2。转动转向盘时应尽量使其转角的超调量达到最小。记录时间内,保持油门开度不变。
  

  图1
  5.5 试验至少按左、右方向转动转向盘(转盘脉冲输入)各三次。每次输入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s。
  6 试验数据处理与结果表达
  6.1 试验数据处理
  6.1.1 在一次试验中,所记录的汽车车速和转向盘转角时间历程(v-t和θ-t曲线)应在计算机上进行显示,车速变化不应超过规定车速的±5%。转向盘转角的零线在转动转向盘进行脉冲输入的前后应一致。当其差别不大于转向盘转角最大值的±10%时,应将转向盘脉冲输入的起点和终点的连线作为参考零线,否则本次试验记录应予以废除。
  6.1.2 应对转向盘脉冲输入和横摆响应进行幅频特性与相频特性的分析,可在专门的信号处理设备上进行,亦可使用下式在通用电子计算机上进行计算:
  

  6.2 试验结果表达
  6.2.1 根据试验数据处理结果的平均值,按向左向右转动转向盘,分别绘制出汽车的幅频相频特性图,如图2所示(图2横坐标为对数坐标,亦可采用线性坐标)。横坐标为0~3Hz。
  6.2.2 谐振频率fp平均值,谐振峰水平D及相位滞后角α按GB/T 13047中7.3,7.4及7.5确定,并确定出各自的均值。
  6.2.3 数据处理结果应填入表2和表3中。
  7 试验报告
  编写试验报告时,根据需要可包括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
  a. 试验依据、目的、要求;
  b. 试验条件;
  c. 试验车速和方法;
  d. 本标准6.2结果表达的全部内容:
  e. 附录A的全部内容;
  f. 报告日期。
  

  图2
  表2
  车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路面__________________ 天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气温度________________℃ 风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m/s
  驾驶员____________________ 试验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表3
  

  附录A
  一般数据表
  (补充件)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清华大学、长春汽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倪佑民、张海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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