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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

标 准 号: SY6043-94
替代情况: 替代 $False$
发布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起草单位: 江苏石油勘探局钻井处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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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08年10月05日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钻井钻台设备、机房设备、钻井泵、循环系统、井控装置、电气系统和辅助设备的安装与拆卸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石油钻井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2 引用标准
  GB 2819 交流工频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位号
  SY/T 5048 石油钻机用190系列柴油机安装、操作和维护规范
  SY 5170 石油用钢丝绳
  SY/T 5529 石油钻机用大钩
  SY/T 5532 石油钻机用绞车
  SY 5576 钻井队野营房
  SY 5876 石油钻井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
  DL 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 安装、拆卸的基本要求
  3.1上岗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3.2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工具应拴好保险绳。零配件应装在工具袋内,工具、零配件不得上抛下扔。
  3.3高处作业的正下方及其附近不应有人作业、停留和通过。
  3.4采用专用起重机吊装、拆卸设备时的指挥信号应符合GB 5082中第2,3,4,5章的规定。
  3.5不应采用(液、气)动绞车和起重机等起重设备吊人上下。起重设备不应超载荷工作。
  3.6抽穿钢丝绳、绞车上下钻台等作业应有专人指挥,明确指挥信号和口令。
  3.7绞车滚筒用钢丝绳应符合SY 5170中第4.1.4,4.3.4,4.3.5条的规定,且应无打扭、接头、电弧烧伤、退火、挤压扁等缺陷。每捻距断丝不超过12丝。
  3.8所有受力钢丝绳应用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卡固,方向一致,数量达到要求,绳卡的鞍座在主绳段上。
  3.9起重吊装设备时不应用手直接推拉,应用游绳牵引。
  3.10遇有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雷电或暴雨、雾、雪、沙暴等能见度小于30m时,应停止设备吊装拆卸及高处作业。
  3.11冬季气温低于0℃的地区,油、气、水、放喷管线及节流、压井、钻井液管汇,钻井泵安全阀应采取包扎、下沟覆土或锅炉供暖等保温措施。
  3.12不应在井架任何部位放置工具及零配件。
  3.13井架上的各承载滑车应为开口链环型或为有防脱措施的开口吊钩型。
  3.14各处钢斜梯宜与水平面成40度~50度角,固定可靠;踏板呈水平位置;两侧扶手齐全牢固。
  3.15吊装、搬运盛放液体的容器时,应将容器内液体放净,并清除残余物。
  3.16搬迁车辆进入井场后,吊车不应在架空电力线路下面工作,吊车停放位置(包括起重吊杆、钢丝绳和重物)与架空线路的距离应符合DL409中的有关规定。
  3.17各种车辆穿越裸露在地面上的油、气、水管线及电缆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管线及电缆。
  3.18在井场内施工作业时,应详细了解井场内地下管线及电缆分布情况,防止损坏油、气、水管线及电缆。
  3.19井场值班房、发电房、油罐区距井口不少于30m,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不少于20m。锅炉房距井口不少于50m。
  4 钻台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4.1穿抽钢丝绳
  4.1.1穿钢丝绳前应检查游车的滑轮转动及松旷情况,并将游车固定于井架大门前井架底座上。A型井架穿钢丝绳前应将游车放置于规定的位置。
  4.1.2穿钢丝绳前钢丝绳应与棕绳连接牢固。
  4.1.3钢丝绳应放在专用的架子上,边穿边转动。
  4.1.4用人力拉棕绳引绳上井架时,上下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防止棕绳与井架摩擦而发生意外。
  4.1.5不应用拖拉机穿钢丝绳。
  4.1.6绞车滚筒用钢丝绳死绳端缠绕固定器应按规定的圈槽排满,用压板加双螺母紧固,并加2只绳卡卡牢。
  4.1.7开槽的绞车滚筒初始缠绳不应少于1(3/4)层,不开槽的绞车滚筒初始缠绳不应少于1(1/8)层。
  4.1.8抽钢丝绳应用棕绳牵引或用专用装置,不应让其自由下落。
  4.2绞车上、下钻台
  4.2.1起吊绞车应用2根等长直径为26mm钢丝绳套,牵引绳套应用直径为19mm的钢丝绳,两端各卡3只绳卡。
  4.2.2绞车上、下钻台用的导向滑轮,公称载荷应不小于200kN,转动应灵活,并用直径不小于19mm的钢丝绳固定于井架底座,钢丝绳缠绕底座4圈后用3只绳卡卡牢。
  4.2.3拖拉机应工作正常,刹车、牵引架、牵引钩可靠。
  4.2.4天车、游车的滑轮转动灵活。
  4.2.5井架大门上方的钻杆固定牢固。
  4.2.6游车穿大销子后,加穿保险销。
  4.2.7在牵引钢丝绳的两侧各10m内,不应有人停留和工作。
  4.2.8拖拉机工作时两侧的门应打开。
  4.2.9总指挥员应站在井架梯子上指挥,不应站在钻台上指挥。
  4.2.10上起游车时,大门前的拖拉机应绷拉游车。游车的护罩必须齐全完好。
  4.2.11绞车就位后,应先将钢丝绳卡牢,再松开活绳头,活绳端专用压板加2只绳卡固定牢固。
  4.3绞车、辅助刹车的安装
  4.3.1绞车宜采用直径为127mm的钢管压杠2根,8只直径为36mm提环螺栓加方木固定,四角用直径为19mm的钢丝绳双根和花篮螺栓固定;或用“U”型螺栓固定。
  4.3.2绞车安全装置安装应符合SY 5876中第3.3.1.5条中a~h款的规定。
  4.3.3绞车安装后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SY/T 5532中第4章有关规定。
  4.3.4绞车护罩、转盘链条护罩、传动链条护罩齐全完好,固定牢固。
  4.3.5辅助刹车安装牢固,不渗不漏;水刹车离合器摘挂灵活;电磁涡流刹车电气部分应由持证电工安装。
  4.4塔形井架用绞车的拆卸
  4.4.1绞车下钻台前应将相连的链条、护罩、管线、绳索及绞车固定件拆除。
  4.4.2绞车下钻台应符合本标准中第4.2.1~4.2.9条的规定。
  4.4.3绞车落到地面后,用拖拉机拉游车,拉绳应拴牢。游车下放到地面后用绳索将游车固定于井架底座上。
  4.5转盘的安装
  转盘四角用直径为19mm的钢丝绳两圈及花篮螺栓与井架底座拉紧,或按说明书规定安装。其他安装技术要求应符合SY 5876中第3.3.1.1,3.3.1.2条的规定。
  4.6大钩及吊环
  4.6.1大钩钩身、钩口锁销应操作灵活,大钩耳环保险销齐全,安全可靠。
  4.6.2大钩的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SY/T 5529中第5.5,5.6条的规定。
  4.6.3吊环无变形、裂纹,保险绳用直径为13mm钢丝绳绕三圈,卡三只绳卡。
  4.7水龙头及风动旋扣短节
  4.7.1鹅颈管法兰盘密封面平整光滑。
  4.7.2提环销锁紧块完好紧固。
  4.7.3各活动部位转动灵活,无渗漏。
  4.7.4风动旋扣短节的风动马达固定应牢固,旋扣短节的外壳用直径为13mm的钢丝绳与水龙头外壳连接牢。
  4.8小绞车的安装
  4.8.1电(液、气)动绞车的安装应牢固、平稳、刹车可靠,吊绳用直径为16mm的钢丝绳,配两片反向吊钩。
  4.8.2电动绞车应有防水和防触电等措施。
  4.9大钳
  4.9.1大钳的钳尾销应齐全牢固,小销应穿开口销。
  4.9.2 B型大钳的吊绳用直径为13mm钢丝绳,悬挂内、外钳的滑车其公称载荷应不小于30kN。滑车固定用直径为13mm的钢丝绳绕两圈卡牢。大钳尾绳用直径为22mm的钢丝绳固定于井架大腿上,内钳尾绳长7m,外钳尾绳长8m两端各卡3只绳卡。
  4.9.3液气大钳的吊绳用直径为16mm的钢丝绳,两端各卡3只绳卡。
  4.9.4液气大钳移送气缸固定牢固,各连接销应穿开口销。
  4.9.5悬挂液气大钳的滑车其公称载荷应不小于50kN。
  4.10防碰天车
  4.10.1气动防碰天车的引绳用直径为6.4mm的钢丝绳,上端固定,下端用开口销连接,松紧适当,不与井架、电缆磨擦。
  4.10.2机械防碰天车灵敏、制动快。重砣用直径为13mm的钢丝绳悬吊于钻台下,距地面不应小于2m。
  4.10.3防碰天车挡绳距天车滑轮应不小于6m。
  4.11其他
  4.11.1大门绷绳用滑车的公称载荷应不小于50kN,用直径为19mm的钢丝绳绕两圈将其卡固于井架前大门人字架横拉筋上;大门绷绳子坑距井口中心不小于30m,坑深2m,宽0.8m,长1m。
  4.11.2悬挂防喷盒的滑车其公称载荷应不小于10kN。滑车固定用直径为13mm的钢丝绳绕两圈卡牢。
  5机房设备安装、拆卸
  5.1机房设备的安装
  5.1.1安装基础应符合SY/T 5048的规定。
  5.1.2动力输出联接应符合SY/T 5048的规定。
  5.1.3各底座连接螺栓及柴油机、联动机固定板应加双螺母拧紧;万向轴两端连接螺栓必须加弹簧垫拧紧;联动机顶杠应灵活好用,锁紧螺母拧紧。
  5.1.4所有管路应清洁、畅通,排列整齐。各连接处应密封,无渗漏。
  5.1.5压缩空气应净化处理。
  5.1.6燃油供应系统按SY/T 5048执行。
  5.1.7油罐至机房、发电房的油管线埋地深度应不小于200mm,或用钢管护套穿越道路。
  5.1.8柴油机周围1.5m、水箱前2m范围内不应安装其他装置或堆放物品。
  5.1.9柴油机的各种仪表完好、灵敏、准确,油温、水温、机油压力符合要求;机体无渗漏。
  5.1.10压风机、空气干燥装置的安全阀、压力表灵敏可靠。
  5.1.11截止阀、单向阀、四通阀灵活好用。
  5.1.12所有护罩齐全、牢固。
  5.2机房设备的拆卸
  5.2.1拆卸前应先切断电源,拆下全部油、气、水管路,分类存放。
  5.2.2吊装不带底座的Z12V—190B型柴油机单机时,要通过机体前后端面上的起重吊挂,用起重吊杠和钢丝绳吊装,不应在其他部位吊装。搬运时柴油机与其支架要用螺栓紧固。
  吊装带底座的Z12V—190B型柴油机配套机组时,要通过底座前后起重吊环用钢丝绳吊装,不应通过机体上的部位吊装。
  5.2.3起吊柴油机的钢丝绳长度要适宜,吊钩的位置要高出排气管总管上平面1m以上。吊装时钢绳不应与柴油机零件直接接触。
  5.2.4搬运时应将与柴油机相连接的外排气管、万向轴等附加装置全部拆除,传动皮带应用棕绳绑扎牢固;并将柴油机上所有油、水、气进出口用塑料布或其他合适的材料密封。
  6 钻井泵的安装与折卸
  6.1钻井泵就位时应用两根等长的直径不小于19mm的钢丝绳吊装。
  6.2钻井泵找平、找正后,泵与联动机之间用顶杠顶好并锁紧,转动部位应采用全封闭护罩,固定牢固无破损。
  6.3钻井泵的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戴好护帽。
  6.4钻井泵安全阀杆灵活无阻卡。剪销式安全阀销钉应按钻井泵缸套额定压力穿在规定的位置上;弹簧式安全阀应将其开启压力调至钻井泵缸套额定压力的105%~110%范围内。
  6.5钻井泵安全阀泄压管宜采用直径为75mm的无缝钢管制作,其出口应通往钻井液池或钻井液罐,出口弯管角度应大于120度,两端应采取保险措施。
  6.6预压式空气包应配压力表,空气包应充装氮气或空气,严禁充装氧气或可燃气体,充装压力为钻井泵工作压力的30%。
  6.7拉杆箱内不得有阻碍物。
  6.8钻井泵内的钻井液应放净,冬季应将吸入阀、排出阀取出。
  7 钻井液管汇、水龙带安装
  7.1地面高低压管汇安装
  7.1.1高低压阀门组应安装在水泥基础上。
  7.1.2地面高压管线应安装在水泥基础上,基础间隔4~5m,用地脚螺栓卡牢。
  7.1.3高压软管的两端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丝绳缠绕后与相连接的硬管线接头卡固,或使用专用软管卡卡固。
  7.1.4高低压阀门手轮齐全,开关灵活,无渗漏。
  7.2立管及水龙带安装
  7.2.1立管应上吊下垫,不应将弯头直接挂在井架拉筋上。用花篮螺栓及直径为19mm的钢丝绳套绕两圈将立管吊挂在井架横拉筋上,弯管要正对井口;立管下部座于水泥基础上。
  7.2.2立管中间用4只直径为20mm“U”形螺栓紧固,立管与井架间应垫方木或专用立管固定胶块。
  7.2.3“A”形井架的立管在各段井架对接的同时对接并上紧活接头,水龙带在立井架前与立管连接好,用棕绳捆绑在井架上。
  7.2.4立管压力表宜安装在离钻台面1.2m高处,表盘方向以便于司钻观察为宜。压力表清洁、完好。
  7.2.5水龙带应用直径为13mm的钢丝绳缠绕作保险绳,绳扣间距一般为0.8m,两端固定牢固,一端固定在水龙头支架上,一端固定在立管弯管上。安装保险钢丝绳的自由度,不得妨碍水龙带的运动。或采用安全管卡防脱,其卡紧力以不损伤水龙带为宜。
  8 钻井液净化设备的安装与拆卸
  8.1安装
  8.1.1钻井液罐的安装应以井口为基准,或以2号钻井泵为基准,确保钻井液罐、高架槽有
  1:100的坡度。
  8.1.2高架槽应有支架支撑,支架应摆在稳固平整的地面上。
  8.1.3振动筛至钻台及钻井液罐应安装0.8m宽的人行通道,靠钻井液池一侧应安装1.05~1.20m高的护拦,人行通道和护拦应坚固不摇晃。
  8.1.4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及离心机等电气设备应由持证电工安装,电动机的接线牢固,绝缘可靠。
  8.1.5安装在钻井液罐上的除泥器、除砂器、离心机及混合漏斗应与钻井液罐可靠的固定,传动、转动部位护罩齐全、完好。振动筛找平、找正后,应用压板固定。
  8.1.6上、下钻井液罐的梯子不少于3个。
  8.2拆卸
  8.2.1钻井液罐吊装应使用直径不小于22mm的钢丝绳。
  8.2.2钻井液罐的过道、支撑应绑扎牢固。
  8.2.3钻井液罐上的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除气器、离心机、混合漏斗、配药罐及照明灯具等均应拆除。
  9 井控装置的安装
  9.1井控装置的布置
  9.1.1液压防喷器远程控制台距井口应不小于25m。
  9.1.2放喷管线与油罐距离应大于3m。
  9.1.3放喷管线出口距井口应不小于75m。
  9.2井控装置安装要求
  9.2.1安装防喷器的井,下技术套管(或表层套管)时应准确计算联入,确保放喷管线不高于井架船形底座150mm。
  9.2.2防喷器安装应与天车、井口对正,中心偏移不大于10mm,四角用花篮螺栓固定。
  9.2.3安装防喷器底法兰的套管接箍,应是原套管接箍,不应在套管本体上重新焊接接箍。
  9.2.4放喷管线不应架空,应固定在水泥基础上,基础间隔10m;转弯处应加基础固定。
  9.2.5放喷管线弯管角度不小于120度,一律采用预制铸钢弯管,平滑过渡。
  9.2.6放喷管线应用直径127mm的钻杆连接,出口处留有直径127mm的钻杆螺纹。
  9.2.7放喷、节流、压井管汇内无异物,各阀门灵活好用,并经过试压合格。
  9.2.8液压控制管汇确保接头清洁,外螺纹接头涂好密封脂。
  10 电气系统的安装
  10.1移动式发电房
  10.1.1移动式发电房应符合GB 2819中的有关规定。
  10.1.2发电房应用耐用火等级不低于四级的材料建造,内外清洁无油污。
  10.1.3发电机组固定可靠,运转平稳,仪表齐全、灵敏、准确,工作正常。
  10.1.4发电机外壳应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10.2井场电气线路的安装
  10.2.1井场主电路宜采用YCW型防油橡套电缆,照明电路宜采用YZ型电缆。
  10.2.2钻台、机房、净化系统、井控装置的电器设备、照明灯具应分设开关控制。开关距井口:探井、高压油气井不小于30m,低于开发井不小于15m。远程控制台、探照灯应设专线。
  10.2.3井场至水源处的电源线路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高度不低于3m,并设漏电断路器控制;机房、泵房、钻井液罐上的照明灯具应高于底座面(罐面)2.5m;电缆线应有防止与金属摩擦的措施。
  10.2.4配电房输出的主电路电缆应由井场后部绕过,敷设在距地面200mm高的金属电缆桥架内;过路地段应套有电缆保护钢管;钻井液罐及振动筛内侧应焊接电缆桥架和电缆穿线钢管。
  井场电路架空时,应分路架设在专用电杆上,高度不低于3m;距柴油机、井架绷绳不小于2.5m;供电线路不应通过油罐上空。
  10.2.5电缆敷设位置应考虑避免电缆受到腐蚀和机械损伤。
  10.2.6电缆应绝缘良好。
  10.2.7电缆与电气设备应用防爆接插件连接。
  10.2.8电气设备均应保护接地(接零),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
  10.2.9钻台、井架、机泵房、钻井液循环系统的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
  10.3野营房电气线路的安装
  10.3.1野营房电器系统的安装应符合SY 5576中第5.4.1,5.4.2,5.4.6,5.4.7,5.4.8条的规定。
  10.3.2进户线应加绝缘护套管。
  11 锅炉安装
  锅炉安装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或《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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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说明: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石油勘探局钻井处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钱仲、杨桂明、杨海滨、林友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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