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于199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代替GB/T13462—1992
《工矿企业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导则》。本标准规定了电力变压器经济运行的原则与技术要求,以及确定经济运行方式的计算方法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供电、用电单位运行中的电力变压器的经济运行管理,以及单位新建、改建中电力变压器的配置。本标准与GB/T13462—199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删除了原标准名称中的“工矿企业”和“导则”。
———适用范围改为“本标准适用于发电、供电、用电单位运行中的电力变压器的经济运行管理,以及单位新建、改建中电力变压器的配置”。
———删除了原3.9“有功负荷率”的术语,增加了“无功经济当量”、“相间不平衡负载损耗系数”、“非经济运行区”、“负载经济分配”、“经济容量”、“经济台数”等术语。
———取消原基本计算式的章条,将基本计算公式放到附录A 中,并在附录A 中增加了三绕组变压器的基本计算公式。
———在经济运行方式选择中,增加了并列运行的三绕组变压器经济运行方式的选择。
———在经济运行区的确定中,增加了“经济负载系数”、“三绕组变压器最佳经济负载系数”和“三绕组变压器经济运行区”。
———增加了变压器负载调整的内容。
———取消了原经济运行节电量计算的章条。
———增加了“变压器相间不平衡负载的损耗系数”、“无功经济当量”、“基础计算式”和“案例”四个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