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A
温度和相对湿度的计算方法
(补充件)
A.1气温(Ta)测定采用通风温湿度计进行测定,每测定点1日测定3次(9:00~10:00,13:00~14:00,18:00~19:00)连续测定3天,取其平均值。
A.2相对湿度测定采用通风温湿度进行测定,测算方法同气温。
附录 B
低温作业时间率的测定和计算方法
(补充件)
B1低温作业时间率的计算方法
同一工种随机选择受测工人3名,并跟班记录1个劳动日实际低温作业时间。连续记录3d,取其平均值计算低温作业时间率。
低温作业时间率=[低温作业时间(min)/工作日总时间(min)]×100%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海潮、李天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