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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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游客 于 2017-09-20 评论道:
《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号)规定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可依据市场需要自行开展能力水平评价活动,但不得变相开展资格资质许可和认定,证书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职业资格”或“人员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对违法违规设置实施的职业资格事项,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资格资质持有人因不具备应有职业水平导致重大过失的,负责许可认定的单位也要承担相应责任。而安全协会“根据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和《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开展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鉴定是否矛盾
2 楼: 游客 于 2017-09-20 评论道:
搞地比注册安全工程师正规,隆重,这那还是非注册类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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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zi775 评论于 2024-04-18 11:29
游客 评论于 2024-04-18 11:10
lglgwxl 评论于 2024-04-18 09:56
游客 评论于 2024-04-18 09:06
weizhaojieying 评论于 2024-04-18 08:16
♦ 《通用安全标志
游客 评论于 2024-04-17 14:31
ABC19610327 评论于 2024-04-17 08:33
游客 评论于 2024-04-16 18:11
游客 评论于 2024-04-16 10:54
游客 评论于 2024-04-16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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