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安监总局痛批“6·5”爆炸事故安评企业!安全评价到底怎么做?

网友评论评论:4
1 楼: 游客 于 2021-05-05 评论道:
液化气存在可燃性爆炸性有错吗?在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的情况项目安全风险可以接受,这不对吗?如果这样就是属于前后矛盾的话,那哪一家危化品企业不是这样的?中石油、中石化这些企业不存在可燃性爆炸性吗?这些企业发生事故风险一样不能接受,那你安监总局有种把中石油中石化关停呀
2 楼: 游客 于 2017-06-16 评论道:
呵呵,一出事就找评价公司背锅,企业不按照对策措施实施,评价公司有啥办法
3 楼: 游客 于 2017-06-14 评论道:
说好的企业主体责任制呢。现在又甩锅给评价机构。在事故未完全调查清楚前就这么妄下结论。完全否决安评机构。这不应该出自一个安监总局领导之口。希望总工还众多安全评价从业者一个说法
4 楼: 游客 于 2017-06-14 评论道:
没有调查就做出这种结论,只能呵呵了,一点常识也没有,评价范围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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