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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式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6月01日

1.    遵守“轮胎式机械驾驶安全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2.    发动前做好各项检查工作并应符合规定。
3.    发动机经起动,预热水温达50℃各仪表显示正常后才能起步行驶。
4.    下坡时,发动机不准熄火滑行。
5.    应尽量避免负载状态下坡行驶。
6.    行走时二轮驱动,铲装时应用四轮驱动。
7.    当发动机水温和变扭器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停机冷却。
8.    当出现故障需其他车辆牵引时,应拆下前、后传动轴和转向油缸的连接。
9.    铲斗装运物料时应提离地 400~500 毫米高度,也不应将铲斗提到最高位置进行装运,行驶时铲斗不应载人。
10.   铲斗臂调整和注油时,下面严禁站人。
11.   遇刹车失灵时,应放下铲斗,前后操纵杆移向行走相反位置,拉紧手刹车使其停下。
12.   调整行驶时,切勿急速转向,铲斗应离地30~500毫米。
13.   停机时,先切断动力后制动,待机停稳后将铲斗放下,各手柄放于空档位置,减少油门,拉紧手刹,怠速运转 5 分钟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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