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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S系列燃气热水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05日

一、 锅炉点火前的检查工作
1、锅炉内部检查:详细检查锅筒、炉胆、火管、管板、封头及拉撑等受压部件是否正常,有无严重腐蚀或变形、裂纹,锅内有无水垢、杂质,锅的内部有无遗留的工具杂物等,特别是锅筒内部,在确认清理干净,锅内装置合格,并无人在炉内后,密闭人孔、手孔。
2、外部检查:除检查锅炉本体外部有无损坏,还应检查炉膛内受热面、绝热保温层是否完整无损。检查炉膛内是否有残留污垢。
3、燃烧器检查:检查燃烧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是否便于维修,供汽管路是否畅通、严密,气压表是否正确,风机电机转向是否正确,风门开关是否灵活。负荷调节装置是否正确,点火电极、点火位置、小火位置、大火位置是否预设好。
4、锅炉附属设备检查:给水泵试运行无漏水、噪音及异常升温等现象,保持轴承箱内油位正常,冷却水畅通;水处理设备、除氧器试运转,检查锅炉给水是否达到GB1576-2008《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锅炉给水要严格控制为:硬度≤0.03mmol/L,溶解氧≤0.1mg/L,PH值≥7,含油量≤2mg/L,含铁量≤0.3mg/L,悬浮物≤5mg/L。
5、锅炉测试、控制仪表检查:检查热工仪表和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其有效期限和铅封是否合格;检查压力表指针的位置,关闭压力表旋塞,在无压力时有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应在限止钉处,无限止钉的压力表,指针距零位的数值不超过压力表规定的允许误差;检查温度表的指示是否合理;检查安全阀是否已调整到规定的始启压力,泄放管是否堵塞;检查压力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等电路畅通、动作灵敏准确。
6 五大系统检查
(1)、风烟系统检查:从进风口到出烟口进行检查,看燃烧器进风口是否畅通,烟道闸门开关是否灵活,烟道有无杂物;同时转动风机,调整风机转向;锅炉房还应有足够的通风孔,通风孔应畅通。
(2)、水系统检查:将软化水注满软化池,水泵使用前一定要排出空气,调整水泵的转动方向,然后逐步打开水泵到锅炉的阀门。检查工作结束后,可向锅炉进水,进水前打开锅炉顶部的空气阀,排出锅内空气,进水速度不宜过快,进水时,要检查人孔、手孔、法兰连接处和阀门等有无泄漏,有泄漏时,应停止进水,更换填料或修理。此时,不要急于点火,应稍停一下,注意观察锅内水位,维持不变,如水位逐渐降低,应查明原因设法消除。如关闭给水阀后,锅内水位继续上升,则说明给水阀漏水,应进行修理或更换。停止给水后,还应试开排污阀放水,检查有无堵塞。
试运行前,所有的阀门都应在规定的开关位置,检查时应按规定的位置进行调整。
锅炉给水系统:空气阀开、锅炉进水阀开。
锅炉排污系统:所有排污阀关。
(3)、电气系统检查:检查供电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推上电源,检查电源是否符合额定电压,进配电柜是否符合额定电压。去除主回路供电,模拟点火程序,看控制回路是否正常。
(4)、燃料系统检查:先对燃气锅炉检查调压装置是否合适,球阀是否关严。供气管路上的阀门、过滤器、计量仪表是否齐全。另外燃气的浓度和热值也进行相应的检查,不宜低于极低值。检查锅炉后部防爆门的弹簧是否符合要求,烟道上的防爆门上安装的石棉板厚度不得大于3mm。检查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投入运行状态,校对数值是否准确。瓦斯检测报警联锁装置要每班试验一次,保证灵敏可靠、指示准确。
(5)、消防系统检查:消防保压泵是否处于运行状态,压力值符合要求。消防泵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可随时启动运行。上述系统的水泵、阀门要每班进行一次检查,保持消防保压泵的良好运行和消防泵的良好备用,保证随时可投入运行。
(6)、其它检查:锅炉进水前,必须查明锅筒上的所有手孔盖均已完全严密关闭;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应齐全并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灵敏、安全、可靠;各操作部位都要有良好的照明;操作平台、扶梯、设备应清洁,其上无杂物和垃圾堆放;要保证合格的软化水储备,给水设备、管路及其附件、支吊架等完好,所有水泵试运转10—20分钟正常;阀门都应连接齐全,管道支吊架应完整牢固;主供回水水管、补水水管道及排污管等法兰连接处应无堵板(盲板);所有阀门和旋塞都应开启灵活,关闭严密。
二、天然气气供气系统的检查
1、检查天然气一、二次阀门是否处于运行状态,燃气过滤器和气压表、计量表是否接入系统,天然气主管上的爆破片是否安装好,燃气散放管上的阀门是否处于严密关闭状态。
2、检查经燃气调压器调节后的燃气压力是否处于稳定状态,一般要求稳定在30-45Kpa(稳压阀前)范围内。
3、天然气自动监测报警仪处于运行状态,与风机和强制通风装置的联锁装置处于运行状态,并保证灵敏可靠,经检测后甲烷浓度≤0.5%,一氧化碳浓度≤0.0024%,二氧化硫浓度≤0.00025%,硫化氢浓度≤0.00066%,方可投入锅炉运行。
4、锅炉房内的强制通风设施可以保证随时启动并可靠运行。
5、锅炉房内的防爆照明设施投入运行,非防爆照明及电气设备全部不得送电或运行。
6、有易燃、易爆的物品或燃气计量器等辅助配套设施应尽可能放置在防爆间内。
7、每班对燃气户外装置及各部位阀门等进行一次检查,查看各部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观察气压表读数,发现气压不正常时,应及时查找原因。
8、每隔1小时,对天然气管道进行一次检查,确认其有无漏气,一旦发现漏气要立即关闭天然气主控阀门,并在漏气处理前严禁使用明火和人员入内,以防发生爆炸和人员窒息。
9、天然气压力计量和传感装置要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10、点火电磁阀是否灵活开关,关闭是否严密,要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调整,非专业人员严禁私自拆检和对其的开闭时间、开度大小等进行调整。
三、单机试运行
1、水泵的试运行
(1)、在运行前必须将水泵的进水阀门打开,先行充水,然后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看是否转动灵活,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2)、启动水泵,逐渐打开出水阀门,并调节到所需的工况,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
2、燃烧器的试运行(由锅炉专业生产厂家进行)
(1) 点火试验
A 检查天然气压力是否在适应的压力范围,根据锅炉负荷容量确认设定主气压。
B 点火用的燃气泄漏检查。
C 不输送燃料,用点火变压器确认火花。
D 转动燃烧器及二次风机,炉内充分吹扫后,确认点火燃烧器的点火状态是否稳定。测定点火燃烧器的光亮(除电流、电压外)。
(2) 连动装置的动作试验
A 把燃料调节板、一次挡板、二次挡板连接在中间轴上,用手动中间轴,确认连动装置的动作是否灵活。
B 动作时 如有不灵活现象,要调整连动装置。此外,转动时应事先涂上润滑油等。
C 安装连动杆,用手动电位差表使负载从全闭至全开,确认动作平滑。
(3) 主燃烧器的点火
A 确认燃料足够,无泄漏。
B 清洗滤网。
C 配管中的阀门动作确认。此外,确认密封垫是否垫紧。
D 配管中的阀门应全开,转动喷燃泵、进行配管抽气。
E 炉内前吹扫30秒以上。
F 点火燃烧器确认稳定。
G 打开主燃料阀点火。
H 着火后,确认燃料量与所定的燃料量相合,然后调节一次或二次空气,使燃烧状态稳定。
I 燃烧稳定后,点火燃烧器停止。
J 点火燃烧器停止后,燃烧状态仍稳定的话,停止供应燃料。
K 进行20秒以上的后吹扫,然后,鼓风机、燃烧器、泵停运。
(4) 自动点火以及应用最低燃烧的干燥燃烧
A 自动启动鼓风机、燃烧器、喷燃泵、点火装置、电磁阀等。
B 主燃料点火后,把手动电位差表设定手动最低位置。
C 干燥燃烧进行1~2小时。
(5) 燃料量调整
A 手动电位差表打至最大值,与燃烧量相合。
B 空气挡板首先因空气不足而发烟,调整过剩空气至不熄火的范围内。
(6) 安全装置的动作试验及设定
A 取下火焰监视器,进行断火试验,确诊警报报警。
B 再次点火,进行低水位切断试验。确认燃烧器停止和警报发出(确认停止的水位)。
C设定压力比例调节器。
D压力限定开关的设定:采用自动燃烧。按锁定的锅炉压力,停止燃烧的确定动作值。
E确认燃烧器的联锁动作。
F燃烧器止动开关动作的确认:打开燃烧器铰链,确认燃烧器马达没有启动。
G各热继电器的设定。
H前吹扫和后吹扫的定时确认。
(7) 空气双调整
在满足最低下限条件后,调整空气比,使过剩空气系数降至最低:
A 不发烟。
B 火焰没有极端偏移。
C 燃烧器扩口部及其它部位没有焦碳状吸附。
D 萤火不飞散。
(8) 采用空燃比及各部分调整记录
A 燃料量的挡板开度及通风等。
B 各部设定值(喷口、火焰稳定板的位置,可调螺栓长度等)。
C 空气温度、排烟温度。
D 各马达负载电流。
E 能自测的火焰状态以及烟囱的发烟状态等。
(9) 进行提供安装使用说明书、提交附属工具、设备品、试运转报告书等。
(10) 火焰形状要根据下述要领进行调整。
A 火焰伸得过长:把火焰稳定板引向燃烧器侧;减少一次挡板开度。
B 火焰过宽时:火焰稳定板伸向炉内侧;加大一次挡板开度。
C 火焰偏时:把火焰稳定板的芯部移向火焰偏移方向。
3 风机试运行
(1)、在运行前先点动试验,确定电机方向是否正确,然后启动风机,看是否转动灵活,最后逐步打开调风门。
(2)、连续运行10分钟左右,并用钳形表测量其额定电流,看电机负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异常响声和温升不正常现象。
4、软化器、除氧器试运行
(1)、软化器要观察再生、正洗、反洗、运行四个环节的情况,然后测量软化器出水水质,符合水质标准后将水注入软水池;至少试验二个周期。
(2)、除氧器试验时要启动锅炉给水泵,使软化水经除氧器后,测量其水质,符合除氧标准后将水充入锅炉,应至少测试2次。
四、 冷态总体试车
当所有的转动设备单机试运行成功后,进行整体联合试车,联合试车又分为冷态试车和热态试车。冷态试车把所有转动设备程序启动,考核整体联合运行的统一性。
五、烘炉和煮炉
锅炉冷态总体试车后,各部件具备安全启动条件后,就可开始烘炉和煮炉,烘炉时间不少于四天,其中后二天可结合煮炉一起进行。
1、关闭人孔、手孔、主汽阀及水位表放水旋塞,将达标的软化水注入锅内,进水温度不得高于40℃,让锅内水位升至水位表2/3处,关闭给水阀门。然后开启空气阀(可用安全汽阀代替),让锅筒内空气和蒸汽有向外排出的通道。
2、开启燃烧器,使其烧小火。前两天内锅内应经常保持不起压力,如压力升高到0.1MPa,应立即将排污阀开大放水,水位下降应立即给水。
3、最后二天烘炉结合煮炉
煮炉所用的药品应配制成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不得将固体药品直接加入锅筒中。
暂停燃烧,打开锅筒上部的空气阀把配好的药液一次注入锅筒内,关闭人孔,继续启动燃烧器燃烧。
锅炉压力升高至0.1MPa时维持24小时,然后停止燃烧让压力逐渐降低至0.06MPa以下,水温低于70℃后,开启排污阀,将炉水全部放出。
4、待锅炉冷却后,开启人孔、手孔,用清水冲洗锅筒,并进行检查,如发现仍有油污时,应按上述办法,再行煮炉,直至锅筒内没有油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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