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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工种安全技术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9日

1、起重机操作只能由取得起重机特种作业证司机进行;学徒工和取得学员证者在司机监督下操作;检修人员只能做试车动作,不得进行生产操作。
2、司机认真交接班,并做好记录。
3、司机必须按规定将劳保护具穿戴齐全,对吊绳、吊具等认真进行开车前检查,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接近人或操作室门前或遇到障碍时必须断续鸣铃示警。
4、司机操作应按起重指挥信号进行。确认物件挂好,先试吊,缓慢将吊绳拉紧,一切处于安全状态,吊挂及周围其他人员离开(3m)以外后,再正式起吊;吊重物正常行驶是重物离地不低于30公分,不高于1米。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严禁起吊
5.1 超负荷。
5.2 禁止横拉斜拖。
5.3 禁止吊拔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及设备上的物件。
5.4 物件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恒,可能滑动者。
5.5 视线不清,看不见物件和指挥者。
5.6吊车安全装置不灵。
5.7易洒落物体。
5.8棱角物件没有可靠安全措施。
5.9吊长,大重物件,周围人没有躲开。
5.10指挥未发出起吊命令时。
6、 吊车在运行中,禁止下列冒险动作
6.1 禁止重物、吊钩从人头上越过或身旁通过。
6.2 禁止用吊车运人。
6.3 禁止在吊车轨道上行走。
6.4 吊重物时,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司机不准离开操作室。
6.5 禁止吊着重物进行检修和调整控制器、抱闸及其他机械。
6.6 禁止锁上保护线或顶住电磁开关等冒险作业。
7、司机不准在操作室睡觉、吃食品、看书、闲谈及吸烟,吊车行驶中,注意了望,两手要放在操纵手柄上,以便随时调速和刹车。
8、吊车起重或停止时,控制器应逐级进行,不得一下推到底急行与急停,除遇危险情况外,不准打反车制动。
9、 突然停电,控制器手柄必须回零,重新工作前要认真检查。
10、吊运长、大、重物件时,要躲避地面上人和障碍,必须通过障碍物时,被吊物件高于障碍物0.5米以上,离地面1米以上,与人距离5米以外。
11、 除专用起重机外,大小车不应同时开动。
12、吊钩上升时,必须在低于限位300mm以下停车,吊勾下降最低位置,卷筒上钢丝绳必须保持三圈安全圈数,吊车空勾距地面两米以上,停用时,不许悬挂荷 重,吊勾应置于空中2.5米以上,司机离开吊车时,吊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拉电源总开关。
13、吊挂人员,必须由一人负责指挥,信号明确,应符合指挥信号规定。
14、起重机械,电气,防护装置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
15、本规程适用于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及辅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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