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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机房电气防火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5日

  第一条 通信机房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要采用双护套线。
  第二条 电源线与信号线应分别敷设,如必须并行敷设时,电源线应穿金属管或采用铠甲线,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第三条 通信机房的各类电源保险丝必须使用符号规定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第四条 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易燃物距离应大于0.5米;有镇流器灯具不能安装在易燃材料上,灯线的连接要采用固定的分路连接器。
  第五条 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风设备,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第六条 长期使用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发生火灾并落实防火措施。
  第七条 通信机房内使用的电力电缆,应是阻燃电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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