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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大兴火灾:伤者情况如何 涉案人都有谁

作者:新京报  来源:新京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1月21日

11月18日在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二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11月20日晚间,北京召开“11·18”火灾事故通报会。会上提到,事故共造成19人遇难,目前遇难者身份已确认,火灾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一问

  死者都有谁?

  事故遇难者名单显示,死亡19人中,包括11名男性(18岁以下6人)和8名女性(18岁以下2人)。其中,年龄最大的为60岁,7人不满10岁,年龄最小的仅1岁。这些人大多为外来人员,来自河南、山东、河北等地,且以家庭为单位。其中,来自山东的杨汝启年龄最大,他的妻子、6岁孙子、1岁孙女,均在此次火灾中丧生。

 

  专案组通过家属辨认、DNA检验等手段初步确认上述遇难者身份。

  二问

  伤者情况如何?

  根据通报,18日火灾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市卫生计生委调度,全市共派出22辆救护车赴现场进行救护。所有受伤人员第一时间转入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市卫生计生委当天即组成由委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有关医院组建救治专家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护理。

  截止11月20日14时,7名受伤人员生命体征平稳,1名受伤人员伤情危重,正在进行抢救治疗。

  此期间,陈吉宁代市长,张工常务副市长,王小洪和卢彦副市长先后到医院看望慰问伤者及其家属。

  三问

  涉案人都有谁?

  18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立案侦查。目前,共查获涉案人员18人,均已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上述涉案人员共分3个层次,具体情况如下:

  1。起火房屋院落原始承租人1人

  樊某某,男,61岁,山东人。

  2。出租房经营及管理人员6人

  王某某(男,51岁,山东人),出租房经营人。

  孟某某(男,43岁,吉林人),出租房经营人。

  吕某某(女,44岁,吉林人),出租房经营人。

  韩某某(男,45岁,陕西人),出租房经营人。

  樊某某(男,35岁,山东人),出租房经营人。

  冯某某(男,49岁,河北人),出租房管理人。

  3。出租房日常电路电器维修及冷库建设、设备安装调试人员11人(均无相关专业资质)

  樊某某(男,36岁,河北人),维修工人。

  李某(男,38岁,河北人),维修工人。

  李某某(男,53岁,河北人),维修工人。

  单某某(男,35岁,河北人),维修工人。

  王某(男,21岁,河北人),维修工人。

  李某(男,41岁,河北人),维修工人。

  王某(男,40岁,山东人),冷库建设人员。

  杨某某(男,39岁,河北人),冷库建设人员。

  杨某某(男,42岁,河南人),冷库建设人员。

  张某(男,28岁,山西人),冷库建设人员。

  韩某(男,19岁,河南人),冷库建设人员。

  四问

  火灾调查进展如何?

  火灾发生后,市公安消防、刑侦部门会同属地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并组织了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及火调专家参加调查和勘验。

  经初步调查勘验,起火建筑东西长80米,南北宽76米,占地面积60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为冷库区,共有6个冷库间,总面积5000平方米,目前正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

  地上一层为餐饮、商店、洗浴、广告制作、生产加工储存服装等商户,总面积约6600平方米;地上二层、局部三层均为出租房,总面积约8300平方米,共305间房、租住400余人。该建筑是典型的集生产经营、仓储、住人等于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目前,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市里已经成立有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调查组。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五问

  善后工作何时开展?

  火灾发生后,大兴区委、区政府迅速制定了善后处置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级领导组成的工作组,并设置医疗救助、家属接待、法律服务等专项工作小组协调处置善后工作。

  工作组依据遇难和受伤人员的户籍、亲属关系等情况,设置了工作专班,进行对接服务,同时,为每个专班配备医疗救护、法律服务、安全保障等工作人员,确保接待抚慰工作稳妥有序。

  截至目前,工作组已经与27名受伤和遇难人员家属取得了联系,共接待家属95人,其中,遇难人员家属85人,受伤人员家属10人。目前,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情绪稳定。

  同时,对因火灾紧急疏散存在生活、居住困难的人员,由属地派出所统一登记核录,提供临时住所,有效保障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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