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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长变“回扣局长”的反思

作者:陈光  来源:长江时评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9月27日

2012年“三打”期间,东莞安监局窝案引发3处座被捕,身为局长的陈建国被控以单位名义收“回扣”700多万元,并受贿40万元入高尔夫会籍。9月23 日,安监局原局长陈建国、原副局长沈善智、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高景荣职务犯罪一案在莞宣判,陈建国被控单位受贿罪、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一审获刑13 年,沈善智与高景荣数罪并罚获刑7年至3年6个月不等,宣判后陈建国与沈善智表示上诉。(9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安监局作为主管安全生产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工作的职能部门,权力不可谓不大,而作为安监局局长更是处在权力的“核心”,正因如此,身为局长的陈建国才有“资本”勾结下属指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学校,进而从中捞取7030736.2元的巨额回扣。

  安监局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这是确保生产安全的重要前提,而作为唯一能够指定培训学校的安监局,不但没有很好的履行审查学校培训资质的职责,反而制定了一所“野鸡”学校作为全市唯一的培训机构,身为局长这样做是对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不负责任,是对从业人员生命的不尊重,更是对人民信任的一种践踏。

  安检局长腐败窝案让人痛心,更令人反思,是什么让安检局长成为了“回扣局长”,除了其自身思想认识上的偏离意外,缺少对权利的有效监管也让领导干部在腐败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所以,在痛心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反思,如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对干部权力的监管是接下来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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