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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桃源1辆客车严重超员 核载39人实载111人

作者:湖南日报  来源:湖南日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28日

27日,湖南省安委办向全省发出通报,严肃处理常德桃源县“7.4”客车严重超员事件。

  通报指出,7月4日,接群众微博举报,一辆从常德桃源开往广东江门的牌号为湘J42837的大客车存在严重超员现象。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调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进行联动查纠,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该车在长沙二环路成功查获。经查,该车系新国线集团常德运输有限公司桃源分公司长途卧铺客运班车,驾驶人康立辉,核载39人,实载111人(其中22名中小学生和幼儿),超员高达185%。

  事件发生后,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相继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核查,从严查处,以儆效尤。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还组织安监、公安、交通运输、工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了现场督办。

  日前,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有关部门联合,在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的基础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进一步严肃查处。

  一、对严重超员的当班驾驶人康立辉,由交警部门吊销驾驶执照,顶格罚款2000元。由运管部门依法吊销当班驾驶人康立辉、杜伟军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记入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终身不得申请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责令新国线桃源分公司将上述两名驾驶人辞退。

  二、由省运管局依法撤销湘J42837客运车辆桃源至广州台山市塔山汽车站的客运班线经营权。责令新国线常德公司开展为期3年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增客运班线和车辆。

  三、对负有监管责任的新国线桃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熊伟、主管安全和经营的负责人程曙娟、安全员李强分别顶格处罚5000元。

  四、常德市、桃源县交安委分别组织工作组进驻新国线常德公司和桃源分公司,督促企业理顺股权关系,规范经营方式,切实加强工作整改。

  五、由纪检监察部门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公安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储冰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漆河中队中队长朱建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漆河中队指导员向华明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交通局副局长、运管处主任漆建平和县运管处客货运管理股股长唐泓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桃源县运管处驾培股副股长张杰(主持工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六、责成桃源县人民政府向常德市人民政府和省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写出深刻检查。

  通报要求,要深刻吸取“7.4”客车严重超员事件教训,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深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尤其要切实加强道路交通“打非治违”和“两客一危”车辆大整治,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自管自查自纠意识;对严重违规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通过严格管理制度给予辞退处理;对严重违规的企业和承包业主,要取消新增班线和参加客运线路服务质量招投标资格、暂停直至吊销客车营运资格;对严重违法违规次数排名靠前的企业和驾驶人,要在媒体上进行公告,强化社会监督;要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驾驶人的诚信考核档案,并与企业的客运线路发展、车辆购置和更新以及驾驶人的从业资格挂钩。通过严肃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驾驶人以及不认真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使全行业受到教育和警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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