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0月10日位于甘肃省酒泉市厂区内的风电机组样机吊装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华锐风电(601558)今日公告称,12月24日,甘肃华锐收到相关行政处罚书,由于甘肃华锐在本次事故中对风机吊装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酒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对甘肃华锐作出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称,根据酒泉市政府通报的该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该起事故是一起发生在作业场所、作业期间,由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引发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决定对五家相关责任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华锐风电表示,此次事故与公司产品质量无关,未对甘肃华锐的风电机组生产造成影响,相关处理结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