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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作者:陕西省安监局  来源:陕西省安监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9月04日

    近日,陕西省安全监管局下发《关于加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通知》,积极推进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通知要求,要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纳入地下矿山安全准入审查范围,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安全评价单位在对新、改、扩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时,未提出安装使用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对策措施的,不得备案。设计单位在编制新、改、扩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篇设计时,无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相关内容的,不予通过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审查。新、改、扩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没有按要求建设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不予通过竣工验收。

    通知指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将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建设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提请政府予以关闭。

    按照通知安排,2011年底前,陕西全省范围内中省属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和紧急避险系统。2012年底前,所有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中省属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当班人数30人以下的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2013年6月底以前,所有井下当班人数30人以上(含30人)的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当班人数30人以下的地下矿山企业必须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不再延续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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