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一部地方性法规规定,建筑施工机械出租单位出租明令淘汰的建筑施工机械的,将被罚款。如果造成事故的,最高可罚30万元。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9月30日批准的《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指出,建筑施工机械出租单位要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施工机械检测合格证明。出租施工起重机械的单位,要向承租方出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产权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并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
而且,建筑施工机械出租单位不得出租国家或地方明令淘汰的建筑施工机械。违法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