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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7月09日

为落实国家住建部《关于组织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执行总公司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总公司级、总部级重大安全风险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总公司、总部级级重大安全风险点的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以工程风险管控为核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深化工程监理现场监管作用,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促进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有效提升。
二、时间安排
201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志良
副组长:陈乔松、孙成伟、邹东、袁亮亮、刘浪静、朱育宏、黄辉
(二)下设工作检查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汪良旗,副组长傅常庆、梁建华(主要负责车辆段及后续工程),组员质安部2人、土建一中心技术部1人、土建二中心技术部1人、风险咨询单位1人。
第二小组:组长凌志平,副组长熊辉、梁建华(主要负责车辆段及后续工程),组员质安部2人、土建一中心技术部1人、土建二中心技术部1人、风险咨询单位1人。
建设总部监测学习小组每两周一次的检查与本次质量安全大检查结合一起开展。
车辆段及后续工程中心安排1人轮流参加两个检查小组。
检查工作协调人:林锐深、郭志坤。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方面:包括重大风险分析与评审报告执行落实情况、总公司安委会检查内容及安全检查评分表项目,详见附件1。
(二)质量方面:包括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落实情况、质量检查评分表项目,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小组在检查过程中须做到认真、细致,全面覆盖,按内容逐条对照检查。
(二)原则上一个半月检查覆盖所有总公司级风险点,一个季度检查覆盖所有总部级风险点,风险点要动态更新。具体检查计划安排详见附件3,检查计划根据每季度风险点更新情况动态调整。
(三)每次检查发现问题在将总部安全例会上通报曝光;每月将检查情况进行全线通报,并发至各施工、监理法人单位;每季度将存在问题通报至中国中铁、中国铁建、广东建工、广州建筑、广东水电集团等上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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