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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安全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7月21日

  岗前安全交底表

教育类别:安全教育                                 2014年  月    日

单位

名称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地铁4号线轨道工程项目经理部

主讲单位

安质环保部

主讲人

 

工程

名称

杭州地铁4号线轨道工程

受教育单位

 

人  数

 

 

 

参加人员签名

 

 

 

 

 

 

 

 

 

 

 

 

 

 

 

 

 

 

 

 

 

 

 

 

 

 

 

 

 

 

 

 

 

 

 

教育内容:

一.安全常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

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赤膊、赤脚、穿拖鞋上班,不穿硬底鞋上岗。

3、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统一指挥。认真执行班前讲话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操作。

4、特殊工种(起重工、电工、电焊工、吊装指挥、轨道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全体作业人员不准酒后上岗。

5、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6、不准擅自拆除或挪用安全防护设施上的附件和零件。

7、严禁在禁烟区、木工间、危险品仓库、材料库吸烟。

8、使用明火作业时要办理动火证如:电焊、使用氧气乙炔切割、钢轨焊接时轨头正火。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各类消防器材,如:手提泡沫灭火器使用时应一手紧握提环,一手抓住底圈,把灭火器颠倒过来,轻抖几下泡沫便会喷出;干粉灭火器使用时,应先拔掉保险销,一手握住喷嘴对准起火点火焰根部,一手压下压把。不得随意玩弄消防器材。

9、对重点防火区域、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要采取相应防燃、防爆措施。氧气乙炔要建单独的存放仓库且两存放地要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氧气乙炔在使用时两者之间的安全距离要保持在5米以上。距明火必须保持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得使用氧气乙炔切割封闭器皿尤其不得切割油桶。油类物品要单独存放,其存放地禁止明火作业。当出现起火时要掌握正确的扑救方法,当出现电器着火时,首先应切断电源,再使用沙土、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如出现液化石油气初起火时,要用湿布保护好手,迅速关好气瓶阀门,然后再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10、发生火灾时要采取正确的自救措施。当火灾初起,烟雾大,热气烟雾向上升,应趴在地上匍匐前行,逃出门外,楼梯火势尚不很猛烈时,可披上浸湿的外衣、毛毯或棉被冲下楼梯,且要用湿布捂住口鼻。若火势来自门外,开门前应先用手探查门的温度,如已发烫不宜开门,如房间火大,门被火封住或楼梯已被烧断,无法通行时,可利用流水管向下滑,若楼层不高被迫跳楼时,要先扔下棉被、海绵垫等物,以利缓冲,然后爬出窗外向下滑尽量缩小落下高度。房间着火时不要躲到床下、柜子或橱柜里。

11、高处作业时必须要系安全带,所谓高处作业即: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安全带的使用应为高挂低用即:保险钩要挂在作业上方的可靠位置上。

12、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身穿紧身工作服,平底鞋戴安全帽;如遇大雨及六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高处作业,应随身携带工具袋,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1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恐高、精神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4、严禁为了节约时间,随意攀爬脚手架,井架,钢柱头等构件与设施,如确需进行登高作业的按高处作业要求执行。

15、要在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16、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本工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17、作业人员可拒绝执行违章、违规指挥。

18、氧气,乙炔瓶按规定存放,使用,并应设有专门负责人。

19、在隧道内进行产生较大烟雾及有害气体作业时,要做好隧道内的通风防止发生中毒和窒息事故。

20、严禁使用碘钨灯作为取暖设备。

21、严禁随意拆除安全网、洞口盖板、临边防护栏杆等安全防护设施。

22、尽量避免上下一线同一垂直立体交叉作业。

23、爱护保护生活、施工现场环境。

24、严禁翻越工地围墙或围护。

25、不得酗酒闹事,有事须外出要请假。

26、外出时行为要注意,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

二.临时用电安全

 1、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施工用电必须由持电工操作证人员作业,禁止用木片等取代插头插入插座。

2、作业面电工每日要对施工现场的电箱、电机、电线路进行检查,填写巡查记录,对老化,失效的用电设备及时的进行更换。

 3、小型机具使用前确保接地接零良好;不要将电线、电缆长期浸泡在水中,施工用电缆不要出现打结、盘线现象。

4、使用配电箱、开关箱时,操作者应接受岗前培训,熟悉所使用设备的电气性能和掌握所有关开箱的正确操作方法。

5、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6、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

7、使用电动工具必须先经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8、墙体或梁等处钻孔打洞必须对墙体、梁等隐蔽工程要熟悉,埋设电缆电线部分不易钻孔。

9、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较大功率用电器。

10、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保险丝,不准以其它金属丝如:铁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 

11、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12、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碰触到电线。

13、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4、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5、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6、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17、架空线应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8、电箱等用电危险地方,挂设安全警示牌。如“有电危险”、“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

19、用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0、关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1、长期搁置不用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由电工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22、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手持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23、严禁采用拉住电缆线的方式移动带电工具。

三.轨道车运输安全

1、乘坐轨道车上下班时要注意乘坐在平板车中心,禁止坐在车辆两端头及边沿。

2 、轨道车运行区间,所有作业的零星人员要及时下道,禁止车到跟前才下道。

3、在出车前,应全面检查,确认状态良好。值乘中,应集中精力,谨慎驾驶,细心了望,确认信号。

4、轨道车在通过车站、曲线等施工地段及视线不清时,应加强了望,适当减速,并鸣笛警示。

5、进入隧道区间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带有反光效果的防护服,并能正确避让轨道车。

6、严禁攀登轨道车车棚顶。

7、轨道车在施工运输时,速度不得超过25km/h。

8、运送施工作业人员时,应由队长或指定的专人负责安全,搭乘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有权拒绝搭乘有安全隐患的轨道车,以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9、轨排在运送过程中,禁止在轨排上面加装钢筋、机具等。

10、安全负责人应熟悉《轨道车管理规则》有关条文,并负有下列职责:

⑴、对搭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⑵、运行中,禁止人员站立和坐在侧板或端板及连接处;

⑶、车体停稳后,方准人员上下。确认上下完毕,再通过司机发车。

11、运送材料时,乘务人员及押运负责人应掌握下列事项:

⑴、按规定载重量装载;

⑵、装载稳固,不得偏载,不准超限;

⑶、安全卸车,卸下物不得侵入限界,不准边走边卸;

12、长大坡道运行时,应按规定控制车速,禁止超速,不得熄灭发动机或采用空档溜放,列车停车后立即采取防溜措施(打铁鞋)。

13、每日出车前仔细检查轨道车、平板车车钩、闸瓦。每车之间均需用钢丝绳连接,防止溜车。

14、轨道车区间运行与作业人员时,鸣笛示意以能随时停车的速度通过,区间作业人员在曲线上股外侧避车。

四、施工机械安全

1、对机械设备按使用规定要定期进行检修,严禁机械带病工作;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2、使用机械设备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注意不要使自身处于不易避让的位置。

3、木工圆锯的皮带传动轴和皮带应有防护罩

4、操作钢筋切断机时要注意不要夹住手脚。

5、严禁横穿正在进行冷拉的钢筋。

6、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并执行二证一机一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审批证、灭火机、监护人)。

十不烧(一)未取焊工特殊工种操作证不能烧;

(二)要害部门和重要场所未经批准不烧;

(三)不了解焊结地点周围情况不烧;

(四)不了解焊结物内部情况不烧;

(五)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不烧;

(六)可用燃料材料作保温隔音的部位不烧;

(七)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烧;

(八) 焊接部位旁有易燃易爆物品不烧;

(九)附近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作业不烧;

(十)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完不烧

7、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8、现场作业人员除操作司机和卷线人员,其他所有人员禁止乘坐铺轨小吊捎脚。

9、铺轨小吊操作司机在操纵小吊走行时,要注意走行轨上是否有障碍物或有人将手脚抓、蹬在走行轨上,发现情况及时停车处理后再运行,防止出现人员受伤。

10、铺轨小吊在洞内吊运轨排、走行轨及其它重物时,严禁从作业人员上方通过。

11、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

五、起重吊装

1、起重设备动车时必须打铃示警。

2、吊装前应检查钢丝绳、锁具是否符合要求。

3、起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其他作业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

4、十不吊:(一) 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二) 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三) 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单头“千斤”或捆扎不牢靠不准吊。

(四) 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

(五) 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盛器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六) 楼板、大梁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七) 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砖笼粘连、随着的物件不准吊。

(八) 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三公尺,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九) 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十) 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荷载不准吊。

5、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装区域内不准站人或随意走动。

6、吊装作业时,龙门吊司机只听一人指挥,指挥者应用明显的手势信号或音响信号指挥,如遇危险或机械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龙门吊在停止使用后必须做好防溜、防风措施(打好防溜楔子,夹紧防风夹)。

8、龙门吊轨钳吊卸钢轨时严禁一次性夹两根钢轨。

五.临边设施、防护栏、支架

1、在“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应严格做好临边设施,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2、防护栏杆,上杆1.2m,下杆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加设栏杆柱。

3、按设计规程正确搭设手脚架。

4、钢管手脚架的栏杆连接必须使用合格钢扣件,不得使用铅丝和其它材料绑扎。

5、脚手架必须保证整体结构不变形。

6、使用的梯子应有防滑措施。

7、动式操作平台搭设要安全。

8、支架作业要设置防倾覆稳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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