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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开挖安全交底监理交底记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10日

土方开挖施工过程中,如下几点应作为安全预控重点:
1、 挖土过程中施工至钢立柱、钢支撑、井点管以及塔吊基础的钻孔灌注桩旁边时,应注意对其的保护,严禁挖土机挖土时碰到该处。
2、 挖至底板标高出30cm人工清土,必须保证挖机挖土过程中碰到桩头,导致桩身出现异常,用人工挖除整平,且防止坑底土体扰动。
3、 挖土施工时应有专人指挥。
4、 深基坑四周所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对临边防护是否符合要求,应在开挖前后以及过程中再进行检查一遍。
5、 挖土机作业时回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 检查司机的作业证。
7、 超挖时不得用土回填,应用砂、碎石或低强度混凝土填实至设计标高。
8、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要到位;
9、 必须按照方案要求的挖土顺序施工;
10、 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
11、 开挖深度超过4.0m时的基坑,有条件采用放坡开挖时,宜设置多级平台分层开挖,每级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1.5m。
12、 挖土需进行分层开挖时厚度不宜超过2.5m。
13、 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14、 行人支撑上的护栏应合理选择部分支撑,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作为坑内架空便道。其他支撑上一律不得行人,并采取措施将其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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