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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危险源识别及预防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12月17日

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建筑业属于流动人员从事流动性作业、工序复杂、危险因素较多的行业,为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行业特性,结合所承担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建筑结构、类型、规模、高度、施工环境、施工季节等特点,从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综合分析,依据总队《体系文件》,结合本项目特点,所识别的重大危险源,归纳为7类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

1、高处坠落;2、物体打击;3、机械伤害;4、触电;5、坍塌;6、中毒;7、火灾。

二、对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1、高处坠落——凡在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作业,建筑物四口五临边、攀登、悬空作业及雨天进行的高处作业,可能导致人身伤害的作业点和工作面。

2、物体打击——高空坠落及水平崩溅物体造成人身安全伤害的。

3、机械伤害——机械运转工作时,因机械意外故障或违规操作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机械损害的。

4、中毒——指化学危险品的气体、物体、粉尘、一氧化碳、电焊废气等,由呼吸、接触、误食及食用变质或含有有害药品的食物造成的中毒,并对人身造成伤害的。

5、坍塌——基坑开挖、脚手架、模板搭设与拆除,施工层超负荷堆放,机械使用不当,造成的坍塌,对人身或机械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6、触电——工程外侧边缘距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用电设备未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保护设备性能失效,移动或照明使用高压,违规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对人身造成伤害或损害的。

7、火灾——电气设备线路安装不符合规定,绝缘性能达不到要求,未按规定明火作业,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不符合要求,对人体造成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

三、危险源的综合预防、控制措施:

(一)对重大危险要采取“两个控制”,即前期控制、施工过程控制。

1、前期控制:工程开工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时,针对工程的各种危险源,制定出防控措施。

2、施工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二)加强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

1、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施工人员队伍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

3、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专业知识培训。

4、严格加强各种危险源和管理工作,结合工程特点,针对确认的危险源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四、七个危险源的具体预防措施:

(一)预防机械伤害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止机械对人体的伤害事故,制定本措施。

1、对所有各种机械设备进场后,必须由设备负责人会同安全员和使用机械的人员共同对该机械设备进行进场验收工作,经验收发现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的或有其它故障的应有退回设备保障部门进行维修和安装。

2、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检查,并按标准要求对该设备进行验收,经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常使用。

3、使用前要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工作,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底内容及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使用中要经常对该设备进行保养检查,使用后电工切断电源并锁好电闸箱。

5、各种机械设备必须专人专机,凡属特种设备,其操作负责人要按规定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解决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完好,防止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二)预防坍塌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防止开挖基坑、基槽时或在施工层堆放过多物料及支撑模板、脚手架等出现坍塌事故,特制定预案措施。

1、为防止坍塌事故事发生,在施工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严格按技术交底内容和操作规程施工。

2、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质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

3、对于基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在雨天时更要加强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遇有特殊情况,进行抢工作业时,要加强周边的警戒力量,保证安全施工。

5、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6、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它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

7、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施工层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材料机具的,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以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放置。

(三)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和工程实际,在确定高处坠落危险源后制定本措施。

1、为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在工程施工前对所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基本知识,安全注意事项等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作业人员进场后,按不同层次(项目部、施工队、班组)进行三级教育工作。

3、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工作。

4、为防止高处坠事故的发生,首层完工后,搭设合理、牢固能起到防护作用的外脚手架,在架体内侧支挂密目式安全网,应注意的是在去挂密目式安全网时,必须按规定高出施工层一步架设。以防止高处作业人员发生坠落事故。

5、对所有预留洞口,必须加木盖进行防护,凡超过1000mm 的洞口应在上方铺设厚度不小于50mm 的木板,并在下方支挂安全网。

6、对所有临边进行防护,如悬挑临边可用预留的钢筋按规定绑扎严密,施工梯和进料便道临边加防护栏杆,上栏杆在1.2 米处,下栏杆在0.6 米处各设一道,栏杆间距不大于2 米,并在0.15 米处加档脚手栏杆。

7、为保证防护措施能真正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及相关作用班组长,对防护设施进行必要的监督制作过程和验收外,还应按规定要求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设施的完好性,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8、在外檐施工中,作业班组要对安全防护设施脚手架拉结点、安全平网和密目式安全、脚手板等进行使用前检查,确认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

9、凡作业层以下无安全防护设施作业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使用前必须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其安全带或安全绳的使用必须遵照高挂低用的原则。凡未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的不准作业,以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预防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根据国家JGJ 46-2005规范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制定本措施。

1、安装作业前,必须按规范、标准、规定对安装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的交底工作。

2、在建工程外侧与外电高压线路未达到安全距离应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等防护。

3、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供电线路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同时必须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电箱为标准电闸箱,并采取防雨、防潮措施。

4、电气设备应根据地区或系统要求,做保护接零,求做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5、必须由持有上岗证件的专职电工,负责现场临时用的电管理及安拆。

6、对新调入工地的电气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测试。经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7、专职电工对现场电气设备每月进行巡查,项目部每周、公司每月对施工用电系统、漏电保护器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

8、配电箱设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周围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维修的物品,并与被控制的固定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 米。安装和使用按“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原则,不能同时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的设备,否则容易发生误操作事故。

9、配电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做出分路标志,门应配锁,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开关箱断电上锁。

10、照明专用回路设置漏电保护器,灯具金属外壳做接零保护,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5 米的应有使用安全电压。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架设或埋设必须符合要求,并保证绝缘良好。任何场合均不能拖地。

11、线路过道应按规定进行架设或地埋,破皮老化线路不准使用。

12、使用移动电气工具和砼振捣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13、凡从事与用电有关的施工作业时,必须实行电工跟班作业。

(五)防护物体打击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不受伤害及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上级的现行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制定本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凡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帽。

3、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对于凡有可能造成落物或对人员形成打击威胁的部位,必须进行日巡查,保证其安全可靠。

4、对于泵车作业除设指挥人员外,对有危险区域应增设警戒人员,以确保人身安全。

5、施工现场严禁抛掷作业(其中包括架体拆除,模板支撑拆除及垃圾废物清理)。

6、按规范要求在上料架、进料架、通道口搭设合格的安全防护通道,以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7、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明确安全生产状态及要点,避免事故发生。

8、作业前安全管理人员及操作手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运行,在确定无故障情况时方能进行作业。

(六)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救灾技能。

2、施工现场必须按上级要求建立义务消防队,成员应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和教育,做到有备无患。

3、建立明火作业报告制度,凡需明之作业的部位和项目需提前向项目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进行明火作业,危险性较大的明火作业应有派专人监护。

4、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用具和水源,并保证其常备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燃。

5、严格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将燃油、油漆、乙炔等物品混存于一般材料库房,应有单独保管。

6、对易燃物品仓库选址要远离施工人员宿舍及火源存在区域,同时要增加防护设施。

7、临时用房、仓库必须留出足量的消防通道,以备应急之用。

8、对于临时线路要加强管理和检查,防止因产生电火花造成火灾。

9、定期对着火源、水源、消防器材等要害部位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七)预防中毒事故的防护措施

为了防止现场中毒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1、凡从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并保证通风良好。

2、宿舍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及化学物品。

3、进行电焊工作时,除要用防护罩外,还应戴口罩,穿戴好防护手套、脚盖、帆布工作服。采用低尘少害的焊条或采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

4、现场严禁使用明火照明,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5、食堂要在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体检合格证上岗。其生、熟食物必须分别加工制作存放。凡变质、糜烂的食品,严禁食用,每天要做好防蚊、蝇传染源的控制工作。

6、食堂内严禁非炊事人员进入,炊事人员不能留长指甲,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对食堂做到每日清扫。

五、七种危险事故的应急措施

(一)触电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触电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迅速采取切断电源,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在项目负责人未到之前现场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采取对伤员的急救或据情况送往医院救治。

3、如伤员情况危急及时拨打120 求救以便争取时间。

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施救所需的医疗器械、辅助器材及时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顺利进行。

5、要对有可能继续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危险源进行清除,以免再次发生事故或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失。

6、对事故现场采取绘图或拍照等必要手段,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便为查处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报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二)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机械伤害,要及时停止机械运转,并根据伤害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及时逐级上报到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打120 救援。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外伤,在挪动伤员时要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使受伤者静卧,严禁采用抱、拉、抬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椎受伤,导致伤员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三)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1、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就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根据工程环境情况及地点不同,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扼制事故的发展和蔓延。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小范围内。

3、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及时拨打120 急救求救,以便争取时间,减小伤亡。

4、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将救援所需的物质和器械供应到现场,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事故现场采取保护或拍照等必要手续,留存重要痕迹物证等,以为事故查处提供完整可靠的依据。

6、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坠落事故,现场应急预案小组人员应及时赶往出事地点,积极采取对伤员的救护,同时应逐级上报到应急预案指挥部。

2、如属两人以上事故应视其伤害程度首先对重伤员采取抢救,以免错过挽救时机。

3、根据伤员所伤部位采取正确救护手段,骨折伤员尽量避免挪动和拉线。颅骨造成伤害人员特别注意脑震荡,脊椎受伤人员要静卧,防止造成脊椎损伤导致瘫痪。

4、严格注意因内伤出血后造成死亡事故。

5、现场应急小组的物资供应人员应及时把施救药品器械供应到位。以便使救护工作顺利进行。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并留有痕迹,为调查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有善后工作。

(五)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求援措施

1、发生物体打击事故,要迅速启动项目求援小组,及时停止阻断事故源的工作和作业,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根据伤害的性质和程度,利用现场的一切条件,实施相应的救护措施。

2、及时速报上级预案指挥部,伤势严重的应及时拨打120 求救。

3、出血性外伤应及时采取应急止血措施,避免伤员因失血过多造成生命危险。

4、骨折性伤员,在挪动伤员时冷静小心,采取正确的方法救护避免伤势扩大。

5、脊椎骨折伤员要保证伤员平稳卧姿式,严禁采用抱、拉、抬、背、搭腿等方法处理,以防脊髓受伤导致伤情加重,以致造成瘫痪。

6、对事故现场要注意保护,以便调查组调查。

7、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调查组,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伤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六)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现火情要立即查清火源点及起火原因,扼制火势发展和蔓延。

2、及时拨打119 报警,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预案指挥部以便及时处理。

3、现场应急预案小组所有能参战施工人员利用已备灭火器、消防器材、器具实施救助。

4、切断火源及火路,对现场的物资库、易燃易爆物品及时隔离和转移,避免事态扩大和蔓延。

5、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点,如火场亦被火势围困人员要首先施有计划的救助。

6、在消防人员到来后,服从并协助消防指挥人员采取救助。

7、对烧伤及因缺氧造成气窒人员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据情及时送往医院或拨打120 求救。

8、对火灾现场可能做证据的物品要注意留存,以便为查处提供有利依据。

9、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指挥部开展,调查处理,并做好为稳定社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中毒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中毒事故要按中毒原因分别采取不同救护措施,如因食物中毒在第一时间内电话报告给应急指挥部,市卫生防疫站及医院及时对中毒人员采取救治。

2、及时判断中毒源和中毒途径,并严格控制有毒物质继续浸受人体及对其他人群造成伤害。

3、如因呼吸道造成中毒,应将中毒人员搬到通风良好和有新鲜空气的地方,采取相应急救措施。

4、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预案指挥部调查毒物名称、毒性及危害程度并以最快的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救治。

5、保护事故现场和证物给事故调查提供可靠依据。

6、做好中毒人员及家属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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