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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31日
指我们GB/T28001标准中所讲的危险源,如果从狭义上理解,根据“ 事故隐患通常指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来理解,并结合事故处理的一些法规和相关要求,则可进一步理解为事故隐患是对危险源中的危险、有害因素未进行有效的控制,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如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事故隐患是需要消除的,不允许存在。而我国现行的相关法规中则从来没有要求不允许危险源的存在。而只有在风险控制的时,如要求本质安全才要求消除危险源。
因此在此理解的基础上,站在系统安全的角度,我们可以得出危险源、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事故的一个逻辑关系。图示如下:
从以上论述及图示中,我们可以看出,事故隐患无论怎样理解,其都应该是体系标准4.3.1条款中需要考虑的内容。如果我们在具体的审核中要求被审核单位必须谈“危险源”,不能提“危险、有害因素”、“事故隐患”等概念,并认为那是传统安全管理中所做的事情,已经落后并不合时宜了。显然有些教条和脱离实际,与体系要求并不符合。
最后,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危险源就是危险有害因素的载体。标准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关键是其含有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也就是说,其危险有害因素才是我们需要关注的。我们审核时总是要求被审核单位提供一个详细的危险源清单,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具体的管理实际中,有时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但有时我们却很难找到那个载体。如这次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便将职业病的定义由“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修改为“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就是这个道理。另外,从系统的角度来分析,危险源有时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如我们可以将危化品库作为一个危险源,却也可以将其内部的油库、剧毒品库、气瓶库等单独作为一个危险源,也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谈危险源,不谈危险有害因素等,并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具体审核时只关注单位危险源的数量和名称,倒不如具体关注有哪些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危害性,致害模式等更为合适。
1.2危险源如何分类
根据我国的行业管理要求和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危险源可以采取以下的不同方法或方式进行了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生产过程危险源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GB/T13861-2009)将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缺陷、管理缺陷等四类。
二、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致害方式,将事故分为20类:01 物体打击、02 车辆伤害、03 机械伤害、04 起重伤害、05
触电、06 淹溺、07 灼烫、08 火灾、09 高处坠落、10 坍塌、11 冒顶片帮、12 透水、13 放炮、14 火药爆炸、15 瓦斯爆炸、16 锅炉爆炸、17 容器爆炸、18 其它爆炸、19 中毒和窒息、20 其它伤害。
三、按照职业健康分类,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有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及其他有害因素7类。
需要指出的是,以上所讲的只是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如何将其进行了分类,指导我们辨识的方向和对象,以此为线索进行辨识,防止遗漏。并不是说以上所提到的就是危险源。这些分类方法和要求,是我国目前安全管理中所经常使用的,并不是全部,如还有其它适宜的分类方法,仍然可以采纳。
1.3如何进行危险源辨识
GB/T28001标准2000版本和2011版本均对“危险源辨识”给出了相同的定义,定义指出“危险源辨识:识别存在的危险源(3.6)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从标准的定义中我们不难发现,危险源辨识是指一个过程,该过程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①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即采用一些特定的方法和手段找出所有与组织的运行活动有关的危险源。由于能量和物质的运用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每个组织在运行过程中使用能量和物质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组织内的危险源是必然存在的,但存在形式可能多种多样,有的显而易见,有的则因果关系并不明显。为此,组织需要采用一些特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其所有运行活动进行严密的分析,根据因果关系确定危险源。
②确定危险源的特性,即对所识别出的危险源进行分析并确定其类别和特点(如:危险源会造成何种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谁会受到伤害;如何受到伤害等)。危险源辨识是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最基本的活动。
以上这两个过程并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有一个先后关系。这两个过程均十分关键,缺一不可的。缺了任何一个过程,都不能宣称满足标准的要求。而结合这么多年来的审核实践,我们却发现大部分认证企业只是进行了第一步的工作(就是第一步也与标准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很多单位基本上没有开展第二步的工作。
那如何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呢?如何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其实是一个比较复杂和专业的活,其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必要的实践经验,其过程内容均有复杂的要求。而确定危险源的特性更是十分必要,分析其特性我们便可以明白危险源存在哪些危险有害因素,到底会造成何种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谁会受到伤害,致害模式、死亡半径,如何受到伤害等关键信息。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导致事故发生是任何人所不希望看到的,之所以发生事故或发生那么多的违章违规作业的现象,很多情况下还是人们对危险性的了解认识不足,俗语所讲的“初生牛犊不怕虎”、“无知者无畏”就是这个意思。因而确定危险源的特性,了解或明确其危险有害性,及其危害后果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
那么如何进行危险源辨识呢?GB/T28001-2011版本的标准4.3.1条款对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其理解程度并没有难度。但是如何贯彻到具体的活动中,和审核实际活动中,可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想,从事审核的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审核员,不但在学习标准的基础上,还应该进一步学习一些事故致因理论(具体如能量异常转移理论等),在其指导下,再开展相关工作,可能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如何开展,限于篇幅,在此不再累述,只是对一些操作层面的方法、步骤等一些审核中应该注意的地方进行简单介绍。
第一,其辨识方法主要分为直观经验法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两类。
直观经验法适用于有可供参考先例、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的危险源辨识过程,又可分为经验法和类比方法。对照、经验法对照有关标准、法规、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分析能力,借助于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评价对象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方法。类比方法利用相同或相似系统或作业条件的经验和职业安全卫生的统计资料来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危险、危害因素。多用于危害因素和作业条件危险因素的辨识过程。
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即应用系统安全工程评价方法的部分方法进行危害辨识。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常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从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每种方法都有其应用的局;其辨识的具体方法主要有:1.询问、交谈;2.现场;第二,应确定危险源的危险特性(也就是危险性的分析;确定危险源的特性,应该首先分析其存在哪些危险有害;1.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的特性分析(焊接作业);以图示可以表示如下:;如果用文字叙述,则可进一步的解释:;电焊烟尘中含有锰及
用于复杂系统、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的系统安全分析方法有事件树(ETA)、事故树(FTA)等。
从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每种方法都有其应用的局限性,如果有先例可以参考、有以往经验可以借鉴,可以应用直观经验法的。否则应该使用系统安全分析方法。从我的审核经历来看,其实大多企业都是采用直观经验法,但其存在的问题是并没有收集相关参考案例、法规和标准或没有以往的经验可以借鉴,结果便是拍脑门决策,起不到应用的作用,找不到真正值得关注的危险源,即使找到,不不清楚其危害,也无法评价其相应的风险。结果是工作照做,事故照出,每样都不耽误。
其辨识的具体方法主要有:1.询问、交谈;2.现场观察;3.查阅有关记录;4.安全检查表;5.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6.故障树分析;7.事件树分析等方法。
第二,应确定危险源的危险特性(也就是危险性的分析)
确定危险源的特性,应该首先分析其存在哪些危险有害因素,这些危险有害因素又具有哪些特性,又以哪种方式对人造成哪些疾病或伤害。下面举两个实例予以说明:
1.作业过程的危险源的特性分析(焊接作业)
以图示可以表示如下:
如果用文字叙述,则可进一步的解释:
电焊烟尘中含有锰及其无机化合物,高浓度接触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引起慢性中毒,长期吸入可引起肺部损害焊工尘肺,属于职业病,不可逆转。
2.物料的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分析(无水乙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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