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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危险因素之三——火灾及其安全风险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9日

矿山火灾的分类与性质

    矿山火灾,是指矿山企业内所发生的火灾。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地面火灾和井下火灾两种。井下火灾与地面火灾不同,井下空间有限,供氧量不足。假如火源不靠近通风风流,则火灾只是在有限的空气流中缓慢地燃烧,没有地面火灾那么大的火焰,但却生成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这是井下火灾易于造成重大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另外,发生在采空区或矿柱内的自燃火灾,是在特定条件下,由矿岩氧化自热转为自燃的。
    根据火灾发生的原因,可分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两种。
    外因火灾是由外部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例如:明火所引燃的火灾;油料在运输、保管和使用时所引起的火灾;炸药在运输、加工和使用过程中所引起的火灾;机械作用所引起的火灾;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和性能不良所引起的火灾等。
    内因火灾是由矿岩本身的物理和化学反应热所引起的。内因火灾的形成除矿岩本身有氧化自热特点外还必须有聚热条件,当热量得到积聚时,必然会产生升温现象,温度的升高又导致矿岩的加速氧化,发生恶性循环,当温度达到该种物质的发火点时,则导致的发生。内因火灾的初期阶段通常只是缓慢地增高井下空气温度和湿度,空气的化学成分发生很小的变化,一般不易被人们发现,也很难找到火源中心的准确位置,因此,扑灭此类火灾比较困难。内因火灾燃烧的延续时间比较长,往往给井下生产和工人的生命安全造成潜在威胁,所以防止井下内因火灾的发生与及时发现控制灾情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外因火灾在任何矿山都有可能发生,而内因火灾只能在具有自燃性矿床的矿山发生而且是有一定条件的,发火原因十分复杂。

外因火灾的发生原因

明火引起的火灾与爆炸


    在井下使用电石灯照明,吸烟或无意有意点火所引起的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电石灯火焰与蜡纸、碎木材、油棉纱等可燃物接触,很容易将其引燃,如果扑灭不及时,便会酿成火灾。

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

    爆破作业中发生的炸药燃烧及爆破原因引起的硫化矿尘燃烧、木材燃烧,爆破后因通风不良造成可燃性气体聚集而发生燃烧、爆炸都属爆破作业引起的火灾。

焊接作业引起的火灾

    在矿山地面、井口或井下进行气焊、切割及电焊作业时,如果没有采取可靠的放火措施,由焊接、切割产生的火花及金属熔融体遇到木材、棉纱或其他可燃物,便可能造成火灾。

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

    电气线路、照明灯具、电气设备的短路,过负荷,容易引起火灾。电火花、电弧及高温赤热导体引燃电气设备、电缆等的绝缘材料极易着火。

内因火灾的发火原因及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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