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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重大事故危险源及其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03日

 中国城市的现代化发展尚不成熟,尤其缺少必要的保障对策。因此不仅应关注自然巨灾的侵袭,更应关注城市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性,加快隐患认识及治理,早日消除城市现代化发展的心腹患至关重要。

  城市的重大危险源指火灾、爆炸,有毒物质扩散、泄漏、蒸发,也包括建筑物坍塌及其他地铁事故意外事件。由于经济、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原因,我国城市建设中的重大事故隐患不容忽视。据1994、1995年主管全国安全及安全生产的劳动部对全国的重大事故隐患调查结果发现,全国重大事故隐患共959项,其中可能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事故隐患有206项。以火灾与爆炸为例1994年全国共发生火灾39120起,死亡2831人,伤4236人,直接经济损失12.4亿元,比1993年分别上升2.7%、14.8%、下降29.1%,上升0.7%,其中震惊中外的特大火灾共发生264起,比1993年上升28.2%,其火灾特点是:

(1)城市特重大火灾比重高;

(2)沿海地区火灾比重经内地高3~4倍;

(3)商贸仓储及城市服务业火灾频繁;

(4)城市电气化的现代发展与城市供电不足、系统失稳形矛盾,电气火灾发生率已占到全部火灾的80%。再以现代化学毒物扩散及泄漏为例:中国现有近70%的大城市(含北京、上海、天津)化工厂林立,管道阀门密似蛛网,高压储罐排列成行,这不仅危害场内职工安全,尤应关注化工厂在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万一发生泄漏和爆炸的严重后果。

  不完全统计我国现有18万辆运输各类化学危险品车辆,每天至少有近10万辆车奔驶在人们身边,仅90年代以来国内已发生城市及城镇各类化学品扩散事故几十起,危害及影响甚重。

  国家已于199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无疑是有效遏制重大恶性事故的举措。城市的重大事故多属人为灾害,有效的事故控制对策至少不应忽视如下几方面:

(1)研究重大事故危险源本身如城市工业事故、重大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重大环境公害等;

(2)要进行案例分析并制定整改对策,要对各种危险性进行事故发生风险排序,选择最危险的预先治理;

(3)要按《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落实城市应急规划、管理责任、治理进度等项工作;

(4)在可能的条件下学习借鉴发达国家作法搞城市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地图分析法,提高科学减灾的可靠性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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