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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修理工岗位责任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01日

一、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三、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四、机械设备动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五、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统一、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六、有关车、钳、锻、铆、电(气)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种的操作规程。
七、操作力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八、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九、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十、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女工必须戴防护帽,辫子、长发不得外露。
十一、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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