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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5月11日

  1、矿井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对本单位的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
规定》以及上级有关规定。
2、矿井主要负责人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民用爆炸物品及涉爆人员、涉爆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负责督促本单位对民爆物品使用年度计划,及时呈报审批。
4、经常了解从业人员的工作情况,思想动态,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具体措施,对不适合继续从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5、加强对本单位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杜绝因管理不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民爆物品丢失、被盗、爆炸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6.组织每月对火工产品的流向进行督查,并确认签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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