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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习惯”是安全的“擎天柱”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17日

在美国,有这样一家企业,每次开会前,主持人必说:“我先向诸位介绍一下安全出口,如果发生火灾……”,听上去好像有点小题大做,但这也反应了美国企业严谨的做事风格,以及对安全的重视。在这家企业的《员工守则》里明确规定,上下楼梯必须扶扶手,在办公室不许奔跑,铅笔插在笔筒内笔芯须向下……就是这些细致入微,甚至有些小题大做的规定成就这个跨国巨头———杜邦的诞生。
          在感慨美国人的细微严谨的工作态度之余,我们更惊叹他们将安全问题提高到如此重要的地位。这不是靠规章制度可以形成的一种态度,而是来自于内心对生命的尊重。生命的尊重来自于细节和责任。
        有人做了一个实验,把两只青蛙分别放入已经烧开的锅里和一个刚烧温的锅里,发现放入沸水锅里的青蛙会立即蹦出来,死里逃生,而放入温水锅里的青蛙,由于水温的适宜,无动于衷,等发现危险来临时,已经无力逃脱……由此,不由使我联想到,在我们的日常的作业和施工中,习惯性违章的危害就如同“温水煮青蛙”,它让员工在习惯了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中不知不觉地放松了安全预防,以致造成设备、人身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有资料统计,95%以上的事故是由于违章作业而发生的,其中有78%又是由于习惯性违章造成的。
        各单位都有完善的安全规章制度,为什么就不能有效地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呢?究其原因,很多安全事故的发生往往与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和执法不严有着直接的关系。很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人们自以为正确、但实际上是错误的习惯性行为造成的,这种行为被称为“习惯性违章”。在很多事故中,正是一些人对安全的认识不够,存在侥幸心理,在生产中做出一些看似细小的违章行为,最终引发了安全事故、导致了灾难的发生。
        安全生产,重在预防。习惯性违章是安全生产的大敌,而造成习惯性违章,往往是员工普遍存在有以下几种心理,如侥幸心理,从众心理,取巧心理,逞能、无知心理,麻痹、逆反心理,求简图快心理,冒险心理,自负心理,不负责任心理等。正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在生产操作中为了图省事而做出一些看似细小的违章行为,最终酿成了大的安全事故,导致灾难的发生。
        俗话说,绊人的木桩不在高。在大风大浪的“高桩”前,人们往往都能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警惕。却总在平坦或不起眼的矮桩面前摔跟头。桩矮会绊人,小事会变大,许多大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不起眼的小隐患酿成。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个小小的烟头就毁了大兴安岭万顷林海,让整个东北亚地区饱受了长时间的大气污染,代价之惨重,教训之深刻!
        做一个安全人,最难的是细节,最重要的也是细节。有资料显示,在事故中,90%以上的是责任人心存侥幸,安全措施未做实做细而造成的。的确,有些企业只注重安全生产计划的制定,并不落实安全生产中每一个细小的防范措施,最后积“小”成“大”从而引发大事故。如果每个安全责任人能够树立“抓大不放小”的思想,百分百按规章办事,检查到位,不漏一个细节,措施到位,不漏一个疑点,许多的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
        安全无小事,哪怕是我们在不经意间的一次习惯性违章或心存侥幸的一次盲目蛮干,或对微小事情的怠慢,都是日积月累事故的根源,都有可能使企业利益受损,甚至带来终身遗憾。
        安全,一个老生常谈而又异常重要的话题,它凝聚着企业的效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希望大家安全警钟长鸣,克服轻视和麻痹的思想,当每天走上工作岗位时,都能牢记并严格执行标准化操作,时时刻刻按照规章办事,从细小环节入手,杜绝习惯性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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