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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只能做“加法”

作者:张智强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1月17日

安全工作如盖楼,一层要比一层高。安全生产工作只能做加法,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围绕“一个目标”(即“五个零”)做好“四个加法”(即“1+2”、“ 1+3+2+4”、“7 +3”、“1 +1”)。
    一、只要一个目标。目标就是方向。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就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恪守底线、坚守红线、勇于担当,大力实施安全生产“五个零”工程,致力于实现“安全责任零容忍、生产事故零死亡、安全监管零盲区、重点工作零失误、安全创建零距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从零开始、到零结束”,确保安全生产目标“年初是零、年中是零、年末还是零”,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新格局,促使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实现“四个转变”,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长期平稳,为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高安全保障。
    二、夯实基层基础。健全“1+2”(“1”就是一个目标、“2”就是两项基础性工作), 把监管工作的着力点由原来的“迎上”改为“向下”,推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机制由“N个向1个转变”,把“一个目标”和“ 两项基础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创建)拧成“一股绳”。即:改变过去传统的逐级分解下达安全生产目标的工作模式,将全县14个乡镇,38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都合并为一个,就是“五个零”;按照“除大隐患、防大事故”的原则,坚持隐患“月报告、周报告、日报告”制度,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通过强化宣传、着力引导、不断投入等方式,推动乡镇安监机构创建、和谐村(社区)创建、安全发展型企业创建和平安交通、平安农机、安全校园等六大安全生产创建工作上台阶,通过强化综合协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抓好日常监管。完善“1+3+2+4”规则(一无、三少、二加、四时),理顺日常监管责任和层次关系,促使安全监管机制由原来的“有限权利、无限责任”向“权责相匹配”转变。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排序管理,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排序工作,做到“一无”即无事故、零死亡、“三少”即少通报、少约谈、少挂牌督办,“二加”即上报重大隐患加分、刊发安全生产信息加分,“四时”即参会要按时、报表要及时、销号不超时、监管在平时;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企业实施分级管理,让乡镇能够利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对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有效监管;落实行业主管原则,按照行业分类,对企业实施A、B、C、D四级差异化管理,让安全监管工作真正做到有人管、不交叉、不重复,编制一张“权责明晰、经纬分明”的日常监管工作“安全网”。
    四、强化督查暗访。固化“7+3”模式(7个督查组和3个暗访组),持续加大频次、扩大覆盖面,推动督查暗访机制由“点水效应”向“鲶鱼效应”转变,让“周报告、月督查、季通报、年考核”经常化、常态化,促使督查暗访真正成为深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手。
    五、加强队伍建设。坚持“1+1”原则(“1”个“排头兵”和“1”支“加强连”),在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作风培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安全检查中为企业服务、在为企业服务中开展安全检查,推动安全监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进而变“政府监管为主”为“企业自主自觉监管为主”,让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责任真正发挥出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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