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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雾发生规律与交通事故

  
评论: 更新日期:2019年09月27日

团雾,气象用语称之为辐射雾,是由于夜间地面辐射冷却,直接使贴近路面的气层变冷而形成的雾。
一、团雾及雾天发生的特点规律
    (一)雾天的形成与特点。雾是在水气充足、风力微弱及大气稳定的情况下,接近地面的空气冷却到一定程度时,空气中的水气凝结成细微的水滴悬浮于空中,形成乳白色天气,使地面水平的能见度下降,能见度低于1千米时,气象学称这种天气现象为雾。大雾天气具有先薄后浓、弥散蔓延、连续性强、面积大等特点。
    (二)团雾的形成与特点。团雾的形成条件有三大要素:晴夜、微风和充足的水汽。团雾与我们平时所见的大雾天气有所不同,呈块状,控制范围比较小,就象一大堆棉絮飘落在地面上,团雾外视线良好,团雾内四顾朦胧、能见度极低。团雾具有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
    (三)团雾及雾天的规律。
1、从季节分布看:暮春、初秋季节,昼夜温差较大,夜间容易起雾;深秋和初冬季节,冷暖空气交替频繁,如果连续几日气温偏高,风力不大,夜间就容易起雾,只有当北方冷空气俯冲南下,刮起强劲的东北风或西北风,雾才会消散。但当冷空气消退,气温逐渐上升,雾又开始占据上风
    2、从发生时段看,一般生成于夜间的后半夜或者清晨,日出前最浓。多发时段一般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特别是秋冬季节尤为严重。
    3、从区域地形看:一般出现在地势低凹、河网较多、空气湿度大的地区。高速公路片区内河流纵横,水系发达,地表湿度相对较大的路段,容易产生大雾天气。且高速公路易结冰桥梁多,因此在局部路段团雾“魅影”频现。
    二、团雾及雾天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影响
    大雾是高速公路的“第一杀手”,尤其是团雾、雾天等恶劣天气引发的交通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其现场之惨烈、后果之严重、影响之深远,是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所不能比拟的。各高速公路路段雾情不同,团雾分布不均,再加上雾情的突发性,不易从全局上掌握。大雾的发生尤其是团雾的频频出现,严重影响了高速公路的行车安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路面能见度下降。由于雾气使光线发生散射,并吸收光线,驾驶人看不清前方和周围的情况,致使估计车距、车速不准确,对交通标志、路面设施识别产生困难,导致驾驶人产生犹豫、疏忽、甚至是错觉,容易造成追尾事故。当遇到前方堵塞,由于雾气阻碍视线,目标轮廓清晰度下降,大部分驾驶人往往采取措施不及,容易引发碰撞事故。此外,由于受到局部小气候环境的影响,即使是同一条高速公路,不同路段的雾气程度也可能有所不同,驾驶人很难根据各路段不同的能见距离及时调整自己的车速和车间距。
    二是路面附着系数下降。大雾通常发生在夜间后半夜和清晨,这一时段气温较低,空气湿度较大,入夜后路面与空气之间形成温度差,使得路面上凝结一层薄薄的水层,如同铺垫了一层薄膜。再加上雾水与积灰、尘土、油污等混合,轮胎与路面的附着系数明显减小。尤其在冬季,雾水会在道路表面形成一层薄冰,附着系数下降更为明显,使行驶车辆的抗侧滑能力、制动能力都较平时大为降低,容易出现制动距离延长、行驶打滑、制动跑偏等现象。
    三是雾天行车压力大。团雾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更具危害性,易在车流量大的路段引发多车追尾事故。由于团雾具有控制范围不大、积聚时间较长、易飘移、突然性强等特点,所以很难使驾驶人能够提前发现和掌握行踪,特别是在视线不良的后半夜和清晨,驾驶人在远处根本无法发现前方的团雾,等行驶到近处发现后,想减速已经来不及了,汽车一头扎进了能见度极低的雾中,四周白茫茫,想减速怕被后面跟车追尾,不减速又怕与前面减速的车辆或事故、抛锚车辆相撞。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心理压力增大,有的过度紧张、产生恐惧感,导致驾驶动作变形,惊慌失措而引发交通事故;有的想快速通过雾区继续高速行驶,如果前方有减速车辆或者事故、抛锚车辆停放在路中,那么一起连环相撞的交通事故就不可避免的发生了。
    四是缺乏雾天安全驾车意识。由于大雾影响范围广、面积大,有些驾驶人急于赶路,易产生烦躁心理,情绪急躁,就会不自觉地加快速度,高速行驶,同时心怀侥幸,试图在通行条件进一步恶化前通过发雾区域。当汽车高速行驶时,稍有不慎就会发生事故,遇到紧急情况更是难以及时处置,易造成交通事故,甚至引起火灾。还有一些驾驶人缺乏在雾中行车的安全意识,在事故发生或车辆抛锚后,不及时转移到高速公路外,而是留在车内或在现场查看车辆损失情况,结果被后车再次撞击而造成更大的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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