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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10月18日

 
  1 农村信用社安全防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思想观念存在差距
  当前,有的农村信用社干部职工,对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责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存在误区。甚至少数信用社领导和员工把安全防范工作片面地理解为安全防范工作就是保卫科(股)的事,与农村信用社网点关系不大,不属于农村信社网点职责范围的模糊认识,导致部分农村信用社网点安全防范工作未能全面开展,对辖内基层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还有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和员工重业务讲效益轻安全防范,对安全防范是例行公事,只要不出事,皆大欢喜,或者说起责任来,安全第一,忙起来则效益第一,置安全防范于可重可轻之间,疏于实际性的开展。基层网点本身各方面的工作和接洽也多而杂,加之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已参差不齐,安全防范工作常常受到其他工作和个人生活习惯的冲击,制约了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工作的正常开展,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1.2 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不精通
  基层网点员工安全防范业务知识了解甚少,这是制约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发展的瓶颈问题。安全防范工作既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又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不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知识,就很难开展安全防范。基层网点员工平时从事业务技能操作。为广大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平时也难以有时间和机会接受安全防范方面的培训,对一些必需的安全防范知识只能单纯地通过文件和制度来纸上谈兵,各网点虽然配备了一名兼顾安全员,但由于人事调动频繁,岗位不固定,也难以有心去钻研,难以独立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具体表现在:对安全防防范知识缺乏了解,了解的渠道也单一;理论少,实践演习(演练)更少;对安全防范设施的了解和操作不到位;对安全防范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1.3 宣传力度不足,监督力度不够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大,部分法人单位对安全防范工作不重视。再加上部分基层网点负责人和员工认为安全防范工作劳而无功,任务重而杂却无成绩可言,或认为责任重、专业性强而产生畏难情绪,不愿意担任兼职安全员来接手安全防范工作,从而导致基层网点安全防范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力度。
  目前,农村信用社案件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员工素质偏低和平时放弃对自身世界观的改造是形成涉案人员犯案的首要原因。二是员工法律知识欠缺,法纪观众淡薄是涉案人员缺乏自控能力的重要原因。三是各级联社监管乏力是形成涉案人员一再作案的客观原因。
  2 当前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需要采取的措施
  2.1 转变思想,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基层信用社要把案防检查与安全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县联社内控人员在例行检查时,除了对内勤和外勤岗检查外,同时还要进行安全防范检查,使基层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既能纳入有效地日常检查、季(年)考核和评优评先中来,全面推进农村信用社基层网点的安全防范工作深入开展。县联社保卫科对全辖内基层网点有在安全防范上履行着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但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仅靠保卫科几名保卫专干还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基层网点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站在安全防范第一线的基层网点地址都有派出所、镇政府;对居地人员、社会环境较熟悉,基层信用社应充分利用优势,调动一切力量,发挥群防群治,因地制宜的作用,减少安全防范中的失控漏管,要充分发挥对基层一线情况熟、底数清的优势,结合当地实际,把安全防范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和安排,在日常工作同时相应开展和安全防范工作。
  2.2 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
  对基层网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的业务培训,是提高基层网点安全防范中的人防的基础,保卫部门要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对基层网点员工的安全防范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人防”技能。在培训中应该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应该学习必要的安全防范常识和法规;应该学习安全防范的三个预案操作程序。要将安全防范常识和操作程序上墙或成册进行宣传学习。
  2.3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宣传工作作为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环节,基层网点要针对安全防范的经常性和集体性的特点,结合不同的安全防护期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案例和经验教训,结合工作和网点实际探讨安全防范工作的开展,努力形成“培训一个安全员,带动全网点”的点面效应,县联社还可以组织创建安全文明网点等活动,增强上下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大对安全防范的检查、监督力度,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多次督促都不予以整改的网点,坚决依法依制进行处罚,并通过内刊、文件进行通报,促使其他类似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时也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抓源头。所谓抓源头就是抓基础,基础就是员工的素质,也就是员工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人员素质。管理风险及案件未能及时被发现,反映出基层信用社人员业务能力不高、法制意识淡薄觉悟性差等系列问题,为此,作为金融企业,各级农村信用社必须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岗位职责、法律法规、风险防控、案件治理等方面的系统、综合培训力度,使每一个员工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尤其是要针对性的多组织一些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活动,通过发生在自身、身边和其他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举一反三、追根溯源,唤起员工对风险案件危害性的认识,培养员工严格执行党纪国法行规的自觉性,使广大员工真正在思想上不想作案,为做好风险及案件的防控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人本基础。基层信用社由于历史原因的影响,员工素质普遍偏低,随着经济环境和经营环境的变化,要抵制外部不良因素的侵蚀和防止腐败思想的滋生,就必须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增强员工的法纪观念,培养员工一心为公的主人翁思想,从根本上打造一支文化素质高,业务技能过硬,道德情操高尚的干部员工队伍,这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各级联社必须要在这方面下大力气抓。
  二是堵漏洞。堵漏洞就是要通过对制度的完善和加强对要害部门要害岗位的监督来遏制案件发生。首先,对制度的完善理解不能只停留在制订制度上,而要要求员工对制度的理解、执行达到高度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员工自觉遵守制度,制度约束人的目的。其次,要强化对要害部门的监控,不能单独理解为对某一工种或部门的监控,监控工作要形成一种有机链,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这样才能使基层信用社整个工作不给犯罪分子有任何空子可钻的机会。
  三是除苗头。除苗头包含及时发现,彻底遏制二个环节。一般作案人员之所以能长期逃避监管,最终酿成大案,一方面固然是因为涉案人员胆大妄为所至。另一方面说明上级联社在发现问题、消除苗头的监管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如一些案件若及时发现及早处置就不能造成大的经济损失,一些案件如发现苗头后处置得力,遏制彻底就不可能有长达几年的作案历程。因此消除苗头是控案的必要手段。同时在工作中必须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强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责任心,提高监管人员发现问题的洞察力,对已发现的问题要处理及时,遏制彻底,把一切有作案动机的苗头扼杀于萌芽状态,不留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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