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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现场安全运行规程常见问题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9月05日

 1. 现场运行规程内容不够完整

  如某百万千瓦大电厂的电气运行规程,包括系统运行规程、发电机运行规程、变压器运行规程、配电装置和电动机运行规程等五个部分,但缺少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直流系统运行规程。某一大型枢纽变电站的运行规程中,对变压器运行规程的编写内容也不够完整,如对有载调压分接开关,规程中只有一个概述,但如何进行操作和运行中如何进行检查、维护及异常处理等都没有规定。在热机运行规程方面,有多个大型电厂,现在执行的现场机、炉运行规程,主要是依据制造厂提供的运行资料编订的,对上级颁发的相关技术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如防止全厂停电、防止锅炉炉膛爆炸,防止大轴弯曲等,都没有按部要求纳入本厂的运行规程。

  此外,有多个电厂的电气运行规程中,对设备的运行方式、操作程序和要求、运行中的巡视检查和维护等,都没有详细规定,有些处于无章可循的状况。

  个别电厂编写的运行规程与部颁专业典型规程内容相抵触,降低要求的现象较突出。如某大型电厂的汽机运行规程中规定所有的热工保护退出运行,“只要经值长同意”,这显然是不正确的。正确的规定应该是“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2. 现场运行规程层次不够分明

  有的电厂的运行规程中,还摘录附有本厂的《二十项重点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要求与运行规程一并严格执行。这就出现了在执行中要把运行规程和实施细则两者结合起来的问题,增加了运行人员执行难度。由于层次不清,理解不同,也易造成混乱。

  3. 现场运行规程中增加了无关内容

  这方面主要是编写人员对现场规程的特点、分类、编写范围、编写原则不够清晰,因而有的单位的运行规程中,将一些企业管理制度中的内容,如岗位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纳入了规程之中,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有的则将运行人员不需要掌握的检修和试验规程的部分内容也纳入运行规程中,造成规程内容繁杂,不利于运行人员学习贯彻。

  4. 现场运行规程审批、颁发不正规

  有的单位,现场规程编写完后,没有经过正规的审批手续,甚至没有明确编写的日期和执行日期,就匆匆印发执行。有的单位,系统扩大了,设备及保护均已增加和变动,但都没有及时进行修订补充。

  5. 现场运行规程一体化的问题

  现在大型电厂都是单元制集中控制,目前有的电厂使用的运行规程,已经按全能值班员要求编写,集炉、机、电三大专业于一体,统称《机组运行规程》。从我们查评过的某电厂来看,这些规程都是“试用”本,已试用多年,也暴露出一些不符合现场实际的条款。如对发电机定子冷却水系统的操作,冷却气体(氢气)的置换操作,变压器有载分接开关切换操作等规定过于简单;而有些内容,如电气方面开关设备或断路器运行规程,继电保护和电气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规程等章节又均遗留没有写入;机炉运行方面同样有一些参数也有漏写,已经不完全适应,需要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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