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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和谐理念追求“电力安全管理最大值”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22日

    完善社会管理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尽管整个社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诸如社会难管理,矛盾难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基于公众意志和满足公众利益的目的,由公共权力机构对公共领域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协调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措施和手段是构建社会和谐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如今在我们的城市生活中,却越来越感到公共管理的重要性。和谐是运动中的平衡,差异中的协调,纷繁中的有序,多样性中的统一。社会既要加快发展,又要提高社会和谐文明程度,解决这对矛盾笔者认为就必须转变社会管理理念,以和谐管理理念追求“管理最大值”。
首先是树立以制为基与以人为本的思想。在管理中,制度是基础,人性化是保障。构建和谐社会,既要立足当前,更要放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注重从制度建设入手,把以人为本作为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其次是树立规范管理就是优质服务的思想。现代政府是服务型政府,规范管理实质上就是一种优质的服务,管理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提供服务的过程。政府通过实施规范的管理,为市场主体服务,为社会服务,最终就是为人民群众服务,从而不断营造出利于各种生产要素焕发出生机与活力的良好环境。所以树立规范管理就是优质服务的的思想,处理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坚持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寓管理与服务中。
再次是树立社会共建方能全民公享的思想。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群策群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建设,没有共同建设,就不会有社会持久的繁荣与和谐,没有共同享有,就不可能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广大人民群众广泛的参与奋斗,需要全社会的成员投身实践、共同建设,从而共享发展成果,真正做到因共建而共享。殊不知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乃至人与人的和谐,最终都体现在公共治理是否和谐。和谐容不得乱,有乱就难和谐。管理就是治乱,管理方能“管”出和谐。
所以管理者要倡导和谐管理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营造和谐氛围,广大人民群众都应支持管理,参与管理,以“管”促进潍坊的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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