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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区安全须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9月30日

1. 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
2. 严禁将火种、易燃品、非防爆通讯工具、电器带入该区。
3. 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子鞋进入该区。
4. 严禁佩戴首饰、戒指登罐作业。
5. 严禁在暴风雨和雷雨时进行作业。
6. 禁止敲打或擅动罐区设备、消防器材。
7. 油罐装油不准超过安全高度。
8. 进出油流速不准超过呼吸阀的允许流通量。
9. 进油中间计量人员不准离岗。
10. 罐前阀门的启闭作业必须实行双人复核制或加锁管理。胀油管处应挂开关显示牌。油罐停止作业时,必须保持胀油管阀长开。
11. 计量和检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呼吸阀并按月清理阻火器。
12. 同时登罐的人数不准超过5位,且不得聚在一起。
13. 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时、逐罐、逐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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