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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炼化监管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1月30日

        10)、各车间应在当月30日前要按要求编写好技术月报,并及时上报。
        11)、生产车间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艺卡片指标进行生产操作。建立好工艺操作、质量、安全、环保等技术台帐。要写好岗位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保存好DCS电子记录。
        12)、因系统波动造成生产大幅波动,相关车间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十五分钟内恢复平稳供应,由于电气或仪表方面原因,造成未及时恢复供应,因备用设备(锅炉、空压机、循环水泵)未能正常启用而影响生产,对责任车间要进行考核。
        13)、各生产单位在进行改变主要操作条件、开停主要设备、蒸汽并(撤)网、引(停)用风(氮)或其它公用工程介质以及调节火炬放空等,必须提前向调度部门汇报(紧急情况下事后汇报)。
        14)、各生产车间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以及主要设备出现故障及操作条件出现异常时,必须在5分钟内向调度部门汇报。
        15)、各生产单位在发生介质泄漏,瓦斯、污水、污油异常排放时,在动力介质品质异常及负荷量增减较大时,要及时向调度部门当班调度汇报。
        16)、当出现产品质量事故时,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相关单位按要求写出事故报告,上报调度部门。
        17)、当发生生产事故后,事故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并在二天之内向相关部门上交事故自查报告(包括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
       
        五、半成品储存及监管程序
        1、xx化工与炼化方进行成品油交接后向xx公司出具《成品油及衍生品质押专用入库单》。
        2、xx因生产技术原因导致炼化产品不能达到国标,xx与炼化方交接后须向xx公司出具《半成品油质押专用入库单》、《成品油及衍生品质押专用入库单》。
        3、计量部门门每日早9:00之前要将半成品库存情况汇报至xx。
        4、油品车间:
        1)、油罐在收油、输转、调合、装车和脱水作业前后都应进行计量。
        2)、人工检尺规定:对活动罐每两小时检一次油尺,静止油罐八小时检一次油尺。油罐快进满或接近抽空时,要及时掌握油量变化,随时检尺。
        3)、对于安装了计量仪表的油罐的油温和油位情况每两小时巡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4)、压力容器计量,以现场液位显示为准。
        5)、操作人员应详细、正确填写每天的《 倒油日报表》和《每日油罐动态表》,以便油量核对。
        6)、每天6:00时,对所有油罐进行检尺,向调度汇报;后每隔2小时对动态油罐进行检尺,并向调度汇报。
        7)、静止油罐油尺变动5?L以内时,以原来的油量为准;油尺变动超过5?L时,必须重新计算油量。
        8)、用计量仪表计量的油罐,进油至安全容量的80%时,必须进行人工检尺、计量,并与计量仪表进行对照,当计量仪表差量为≥10mm时,通知仪表维护人员进行检查校正。
        9)、人工检尺允许误差: 轻质油:油尺±1mm、温度0.2℃ 重质油:油尺±2mm、温度0.2℃
        10)、每月1日6∶00时,各岗位人员要对所有的油罐油量进行一次月终盘点,要求均用人工检尺,并向调度汇报。
        11)、计量容器应按规定年限进行标定,并重新编制容量表。
        12)、计量器具必须定期年检,并附有校正表和检验合格证。
        13)、正确的计量顺序为:先检尺、再测温、最后取样测密度。
        14)、各装置的计量流程:各装置每8小时统计一次收率,一天统计3次,(检尺结算时间:6:00、14:00、22:00)为节点,主要计量方法以油品检尺为计量依据,各装置安装的质量流量计作为对比依据,各装置收率统计出来后及时反馈给调度室和各装置,出现异常及时查找。
       
        六、产品调和监管程序
        1、原料半成品调和情况:
        油品调合是将性质相近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石油组分(有时还需加入某种添加剂以改善油品某种性能),按适当的比例,通过一定的方法,达到混合均匀,调合成所需油品的过程。
        (1) 调合目的
         调整油品品种,改善油品质量,合理利用组分,实现经济效益。
        (2)调合要求
        1)、参加调合的各组分油都应符合组分油质量要求;重质油品调合前应加热到规定温度;性质相差较大的组分,未经试验鉴定不可调合。
        2)、组分油分别进罐时,原则上先进重组分,后进轻组分,以利于混合均匀,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增加循环、搅拌时间。
        3)、油品添加剂应化验分析合格,添加剂的品种、质量和添加剂比例经过试验鉴定,添加后与油品混合均匀。
        4)、调合过程应严格执行调度下达的指令进行调合作业,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调度汇报。每2小时或单组份添加完成后向调度报告调合情况及油罐油尺。
        5)、认真做好调合记录和调合转罐记录。
        6)、调合后切除水杂,调合产品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出厂。
        (3) 调合安排
        由调度部门在接到销售部门调油通知后,调度部门向油品车间下达生产调度令,油品车间在接到调度令后,由车间主任向油品调和岗位下达调油通知单,明确调和数量、罐号以及调和比例,调和岗位人员签订调油通知单后,严格根据调油通知单落实油品输转并做好详细记录,及时进行调合。
        2、油品调和监管程序
        1)、接到车间下达调合方案后,当班班长及时安排当班人员对半成品油罐和调合罐进行脱水、检尺,确保调合时不带水。
        2)、认真检查调合罐?p机泵?p阀门?p附属设备以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认大罐无异后方可调合。
        3)、明确品种、罐号、数量后通知计量科检尺并联系相关岗位更改流程,详细核对现场流程,进一步确定流程畅通。
        4)、待相关岗位准备工作就绪后,进行调合收油作业,调合进油期间严禁携带手机和不穿工作服上罐检尺。
        5)、油品调和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要掌握油品调合收油过程中的动态情况,严格按照车间下达的方案调合,误差不大于2‰ ,并作好记录。
        6)、调合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调合油罐有无异样,机泵运转是否正常,阀门、法兰有无滴漏以及安全附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7)、为使油品达到合格,加剂时严格执行下达指标,必须循环两小时方可结束,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8)、调合完毕后,及时通知调度部门请计量部门?p质检部进行检尺、化验(柴油静止30分钟,汽油静止2小时方可取样)。并关闭有关阀门,恢复调合作业前的流程,防止窜油。
        9)、调和过程中,油品车间必须认真做好输转油记录,认真检尺,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七、产品销售监管程序
        1、调和成品油发车必须接调度部门和车间主任通知,由油品车间岗位人员联系计量部门、质检部门对发运储罐进行发运前化验、检尺计量并根据计量数据填写《成油品入库通知单》,xx公司向监管方出示《提货通知单》后,监管方据此向销售方释放成品油及衍生品用于销售,方可进行发车。
        2、监管程序
        1)、销售部门要在早9:00之前将上个工作日的销售报表上报至政府工作组。
        2)、每日下午16:00时,销售部门与调度部门确认装置生产情况,包括加工量、生产标号及其质量情况,做到及时沟通。
        3)、原则上每日生产部门以销售部下达的排产计划生产,遇有特殊情况做到提前沟通,提前告知和安排,避免产销脱节,造成库存积压、装车滞留等问题。
        4)、销售部门下达调油计划。
        5)、调度部门按照调油计划安排油品车间进行调和。
        6)、调和过程由销售部业务室全程跟踪,调和好后,开票大厅第一时间报化验单、拍油样照片给业务室,必要时提供油样。
        7)、车辆到达后,司机到开票大厅后,正常情况下,需在10分钟内,给予妥善安排(装车排队,若前面没有车辆,及时制卡装车)。
        8)、开票大厅在车辆发运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须第一之间告知业务室,原则上须提前告知,遇有临时紧急情况,须在15分钟以内告知销售部,以便及时与客户做好协调工作。
        9)、如遇有装车等待、管线占用、调油等特殊情况,要及时给予解释,并告知预计装车时间。
        3、火车皮发运
        1)、以火车请车计划为依据,销售部门提前下达调油计划,由调度部门统筹安排调和事宜。
        2)、车皮到站后,本着快装、快卸的原则,及时装车、及时发运。
        3)、车皮装车完毕后由计量部门提供铁路计量单给销售部门,必要时质检部提供全分析化验单给销售部门。
       
        八、成品油发车监管程序
        1、产品出厂时罐区安装流量表、定量装车流量表并与地衡过磅做对比,控制人为因素。储运车间、质检原料分析处班次人员实行轮换制。
        2、每班次人员每一月要相互调换或根据科室实际情况随时调换,储运车间监磅员8天一轮换,不能长期固定在同一个班,避免同一人在同一班次长期工作。并将调换人员名单及时间每月26号前报油品监管员处(监管员要及时统计并核对各部室调换人员名单,发现长期不调换的人员要反馈厂长处)。
        3、各部室班长要不定时巡检抽查当班人员工作中是否认真、细心、负责,对监管程序负有现场管理责任,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汇报上级领导,并对当班整体工作负全责。
        4、规范各类票据的填写、保管工作。各部室对出具的票据杜绝乱涂、乱改、字迹不清的现象,若有改动或补开票据的必须由部室负责人签字,原票据注明作废并保存,不能私自销毁。
        5、储运车间安排人员在监控中心进行24小时值班,进行全方位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6、对于客户使用的车号,一律以驾驶室前固定牌号和罐后底部喷的车号一致为主,除此之外,统一使用铅封号(主要针对无号、套牌、重牌车辆)。一道门值班人员在登记车辆时,对检查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先将原有铅封拆除再打新铅封并记录铅封号,并通知质检部和销售供应部,在发货或卸车通知单上要注明,过磅时监磅人员要核实铅封号,该车作业完毕后出门时,经一道门值班人员核实后,拆除并收回铅封(出具磅单、化验单时,将客户自己的车号写在前面,铅封号注明在括号内)。
        7、储运车间监磅员主要职责:①核对数据;②周围巡查:包括有无撬磅、偏磅、压磅等现象;③车辆检查:包括驾驶室、罐顶等部位;④核对驾驶室前和罐后底部喷的车号及铅封号;严禁闲杂人员滞留在磅称周围。
        8、遇到油品调价时,由销售供应部通知计量部门、消保大队三方值班人员共同登记院外车号,区分调价前和调价后的车辆,统计结果交计量监管员进行核实。
        9、磅秤房内除过磅人员以外严禁闲杂人员滞留,程序密码(包括定量装车系统管理密码)实行双人管理制度,不定时更换,确保绝对保密,严禁电话通知更改密码。
        10、对于所有发运成品油的车辆,在过皮重之前,由过磅员、监磅人员共同检查罐体,并进行排水或排杂;对于汽车罐内留残油的客户,要出具书面说明,并由过磅员、监磅员及客户签字,装车完毕后不得排水排杂。
        11、内转车辆底样排放油量由储运操作工、质检员双方控制,夏季(5.1-9.30日)控制在200公斤以内,冬季(10.1-4.30日)控制在500公斤以内,取样完毕后进行复磅,由监磅人员和过磅人员对复磅结果进行确认。
        12、油品计量监管员及储运车间值班领导随时要对油品进行抽检,质检部要给予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未出具结果前不得将相关信息提供给质检员,抽检车辆要及时停卸。
        13、各部室操作人员对进入厂区所有车辆、人员加强监督管理,进入厂区后严禁司机排喷淋水箱的水,发现排水上报值班领导对其罚款处理。
        14、各部室铅封使用必须严格按照使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内转车辆封铅发放由原料供应部负责管理,成品油车辆封签发放使用由储运车间负责管理,铁运站台封签发放使用由计量部门负责管理,一道门封签发放使用由消保大队负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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