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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施工类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为持续保证安装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的稳定环境,针对公司各类重点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如下管理要求,请各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严格落实执行:

一、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一)登高作业

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空作业,根据现场需求必须安装足够的照明。

2、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上方的牢固可靠处,高空作业人员应衣着灵便。

3、高空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脚手架上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件,施工物料随用随吊。

4、高空作业人员应佩戴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系保险绳,传递物品时,严禁抛掷。

5、高空作业的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及“严禁靠近”的警告牌,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逗留或通行。

6、高空动焊作业时施工点下方要铺设防火毯,以防失火,并严防伤害设备和起吊设施。

7、施工中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紧密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离设施,并在危险地方下方,钢架周边临时通道的下方均设有安全网和隔离设施,防止高空坠落或物体打击。

(二)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时须在动火现场明显位置放置动火警示牌。动火警示牌背面应放置动火证、现场防护措施、动火所在单位责任人签字三项内容。

2、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管,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动火作业现场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6、遇紧急情况威胁动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动火。

7、动火作业现场如出现起火,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控制,同时向防火办公室进行汇报,如火情较大部能控制,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灭火。

8、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人、监护人检查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三)吊装作业

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有人停留或行走不准吊。

2、起重指挥应由技术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无指挥或信号不清不准吊。

3、钢筋、型钢、管材等细长和多根物件必须捆扎牢靠,多点起吊。

4、多孔板、积灰斗、手推翻斗车不用四点吊或大模板外挂板不用卸甲不准吊。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不准双拼吊。

5、吊砌块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砌块夹具,吊砖必须使用砖笼,并堆放整齐。木砖、预埋件等零星物件要用盛气堆放稳妥,叠放不齐不准吊。

6、楼板、大梁和箱体等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7、埋入地面的板桩、井点管等以及粘连、附着的物件不准吊。

8、多机作业,应保证所吊重物距离不小于3m,在同一轨道上多机作业,无安全措施不准吊。

9、六级以上强风区不准吊。

10、斜拉重物或超过机械允许负荷载不准吊

(四)临时接电作业

1、作业现场需要用电,必须在作业前办理临时使用手续。

2、所使用的工具、机具应符合安全规范,严禁私拉乱接。

3、现场所有临时电源必须符合“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安全要求。

二、防火管理要求

1、库房须加强安全用电巡查,严禁私自拉接质量伪劣的电热毯、大功率取暖设施。

2、不准使用煤炭在室内进行取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3、现场动火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前,配备好相关消防设施,相关责任人须进行旁站,并做好火源的隔离措施。

4、各类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三、围挡设置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应实行全封闭管理。

2、施工围挡与围挡之间应使用固定杆进行串联,固定杆的地面固定可使用膨胀螺栓、沙袋,以加强支撑脚的受力度,保证围挡在出现4级以上大风时不出现倾倒问题。

3、围挡的①迎车方向、②路口的转弯处、③房屋的出入口处、④垂直或平行排列的第五、第十、第十五块围挡处,以此类推需采用通透性围挡,并设置提醒标识,同时合理增加缓冲区与避让区,减少围挡盲区。

4、夜间围挡需设置警示红灯(或LED灯带),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

5、所设围挡按照“谁设置、设管理”原则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围挡安排专人定期维护,保证围挡完整、清洁、无破损。

四、土方覆盖管理要求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土方集中存放,应当采取覆盖或者固化措施。

2、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西安市车辆运输相关规定,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五、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要求

1、做好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每天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坚决制止纠正现场习惯性违章、违规作业,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所负责项目进行安全评估,涉及的危险作业、重点施工、动火作业办理相关手续和危险作业审批,监督施工现场按审批防护措施作业。

3、做好日常所负责项目的火票、危险作业等手续的办理。

4、事故发生后应立即赶往现场,协助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1、进入基建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在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时,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投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工具要采取防坠落措施。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严禁在不清楚电气及机械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和动用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作业区要采取隔离围栏,吊装机械必须完好,吊钩下方不准站人。

上述管理要求请相关方负责人、安全监管员及全体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执行,如在后续监管中再次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上述违章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生产相关制度从严处罚。

工程项目部安全环保室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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