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治安保卫管理考核

  
评论: 更新日期:2021年01月17日

1.乙方严禁借车辆便利和其它方式进行偷盗,若违反规定,发生一次偷盗案件,扣罚当事人所偷盗物品价值5倍的罚款,扣罚乙方第一责任人1000元,并将当事人逐出厂区,永不在甲方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2.发生两次偷盗案件,扣罚当事人所偷盗物品价值5倍的罚款,扣罚乙方第一责任人2000元,终止其继续施工的资格,并且两年内不得直接、间接雇佣该单位从事与甲方有关的任何作业和经济活动。

3.乙方运输车辆发生作弊行为时,固定运输户按照公司《治安保卫制度》进行处理,并对第一责任人给予500元处罚,由甲方有关部门取消作弊车辆运输资格;临时提货车辆发生作弊行为时,按照公司《治安保卫制度》进行处理,并对第一责任人给予500元处罚,由甲方市场营销部记录车号,不再为其供货。

4.乙方运输车辆应严格遵守甲方进出厂秩序,若违反,第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或公司500元,甲方暂停其提货或供货资格;第二次取消车主或挂靠公司的提货和供货资格。

5.乙方在公司车辆因安全设施不全或性能不完好而发生交通、治安等事故后,必须24小时内书面上报安全环保部。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并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元处罚。

6.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公司,一律登记,统一管理存放;严禁机动车、特种车辆载人,送货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经安全环保部、消保部批准,必须戴好防火帽且按指定路线行驶,并限速20公里/每小时,违者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7.乙方未经允许,禁止动用、挪用厂区内的任何物资和设施,若违反,每次罚款500元,并对第一责任人处以500元处罚。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五)乙方违反上述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甲方视情节给予几倍的相应处罚。

(六)乙方违反上述条款,若盗窃数额较大、作弊数额较大或触犯法律构成犯罪时,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